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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村民的解困房居然变成了“腐败房”!
发布时间:2015/7/23 10:22:21   作者:陈玲玲   点击:

      日前,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多位村民向本站记者反应:由于村委会主任陈国勤暗香操作、乱用职权,本来用于给村民们解决住房困难的解困房,变成了“腐败房”,村民们虽然举报多年,次问题仍然未能解决。
        
        
        
      据村民代表反映,二000年六月五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原城关镇人民政府)为解决大众村土地征用后的具体困难和村民生活,向原丽水市人民政府打了一份《关于要求给予大众行政村建综合楼的请求》报告,要求市政府批准同意将大洋河小区505号、506号及402号东单元地块作为该村建设商店、办 公、住宅三项为一体的综合办公楼用地:“为了解决大众村现有住房困难户情况,扶持经济发展,政府同意该申请地块作为大众村建设营业、办公、住宅综合楼用 地,住宅部分先解决大众村现有住房困难户,多余部分作为大众村第三产业用房,第三产业用房允许出售,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公司代建代售,所得收入必须用 于村集体事业”。二00一年二月八日,大众行政村与侨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大众村第三产业用房委托侨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售协议》。该协议 约定:“大众村第三产业用房委托侨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待售,建筑面积6120平方米,建设资金750万元,资金由村自筹解决,包括税收等一切费用由 村负责,侨声开发有限公司帮助大众村代建代售,在建设中保质保量,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开发所得收益归村集体所有。”至于505号地块上的大众村综合楼, 则没有委托侨声公司代建。五月十一日之后,莲都区计经委发出相关文件,该文件第二、三条规定:“二、城关镇大众村在大洋河小区建造营业、办公及住宅综合 楼,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营业用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办公用房250平方米,村困难户住宅20套,25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建设 资金自筹和村困难户出资解决。三、丽水侨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开洋河小区开发建设商品房,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 决,开发所得利益用于大众村集体事业。”
      原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莲都区计经委的一系列文件及协定充分表明,政府之所以要下发上述文件,其目的完全是为了解决大众村的住宅困难户和壮大大众村的集 体经济。但身为村委会主任的党员陈国勤,竟然通过各种手段,将约2000多万元的集体财产拱手送给侨声公司和他的表弟孙丽华,继而从中谋取私利。
      二00一年五月十一日之后,陈国勤以“二00一年二月十二日的日期”(505/506幢房子的建设项目在5月11日之后才确定,2月12日前所确定的项目 为505、506、402三幢,如确是2月12日所签订,协议中的项目应是三幢,但该协议为两幢,与五月十一日的文件相符)签订了一份《委托开发商品房协 议》。该协议书将大洋河小区505、506号两块土地以328万元和500平方米的办公房的价格暗箱操作、擅自转给了侨声公司。该土地的容积率为 1.27,每平方米的地价为1534.42元。根据测算,该份协议书的土地价格比当地市场的价格低了约500万元,该做法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 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之规定,依法应属无效。
        
        
      村民们还反映,与此同时,陈国勤又将大洋河小区505、506地块“委托”给其表弟孙丽华承包建设,所得利润全部归孙丽华个人。此外,规划部门原来确定的 505(大众综合楼)地块的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其中困难户住宅为20套、2500平方米。但陈国勤通过变更合同及再次规划将将其变成12套,计 2190平方米,减少困难户住房8套,而每套的建筑面积约增加约55平方米(即将原每套125㎡增加到180㎡,其目的就是为了作为商品房出售;对于 506地块,原规划商品房面积3200平方米,通过变更合同及再次规划则变成4056平方米。
      大洋河505地块,政府批准的用途是大众综合楼,20套困难户住宅均安排在这里,按理说无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但集体性质的土地不能流通,所建之房也只能 卖给本村村民,于是,陈国勤不惜暗中擅自花费村集体资金50多万元人民币,将集体土地先让国家征用,再由国土资源局出让给大众村,其用心良苦,但村集体却为此多付出了50多万元。
      二00二年二月,陈国勤用505、506地块约3000平方米土地给丽水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作抵押,该公司从市建行营业部借到人民币400万元(十二月 份,陈国勤用该二处地块再次为其担保贷款400万元,直到二00三年底),而该公司又从中拿出328万人民币代侨声公司向大众村支付土地款,以履行 2001年5月11日以后大众村与侨声公司签订的《大众村综合楼代建协议》,至于另72万元则用于土建之用。该公司与侨声公司之间的关系,外人不得而知。 如果以支付328万元的付款时间结合庆元县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在金田小区投标取得的住宅用地(容积率1.33,土地价2420.38元)来测算,陈国勤所非 法转让的这两块地比市场价要低1255元。
      丽水市区的房价,2002年1月28日的开盘价位2800元/㎡(银苑小区147幢),6月30日的开盘价为2888元/㎡(鸿达花园),11月份同心房 地产公司的开盘价为3590元/㎡,侨声公司及大众综合楼的销售时间均在2002年7月14日之后至2004年,但房屋销售价仅为2000—2300元 /㎡,该价格比2002年1月份的价格每平方米低500—800元,比2002年底的价格每平方米低1500元左右,享受这些廉价房好处的人员中,有不少 是市区建设局、区纪检委、国土资源局、司法机关、市、区、办事处机关的公务员和市区一些领导。这些房产均属半买半送,象征性地收点建筑费,彼此之间结成了 牢固的利益共同体,他们均成为陈国勤的强有力保护伞!从某种意义上说:大洋河小区505/506号楼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腐败楼”。  
       
      除此之外,402号地块系政府批给大众村的村集体第三产业项目,陈国勤独断专行,擅自送给紫金街道办事处1.2亩土地(约占地800㎡)盖办公楼!从而上、下勾结,形成牢不可破的错综复杂、盘根错节的腐败关系网,并导致大众村集体资产受损失2000万元!因此,早在2005年3月,陈国勤因受贿35000元东 窗事发,已经被检察院立案侦查。而其他二人(一同涉案的村支书、支委)只收受几千元人民币,却被党纪处理,停职两年!正因为如此,大众村村民从2004年 12月份开始,已经连续多年从不间断的举报和上访!而且,2010年,浙江卫视记者曾就大众村505号“腐败楼”的事件,专程来丽水采访并公开曝光报道: 为甚么原来属于大众村困难户村民的房子竟然由政府官员收益享受?电视节目播出后,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尽管市委书记、市长、区长均指示调查处 理,但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查处动作缓慢,敷衍了事,雷声大,雨点小,致使陈国勤一直稳如泰山,逍遥法外!而且,他们是有令不行,以权抗法,拒不执行地方政 府的三令五申,对505号楼的2户违章建筑拒不拆除,明目张胆抗拒“三改一拆”!并导致505号楼双证至今无法顺利办妥,因此未能收归大众村集体名下。

      村民们说:对于此事,相关部门虽已引起重视,但问题却一直未得到实际解决。对此本网将持续关注!(陈玲玲)

      原文来自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http://caijing.nvwaxx.com/newsmore.asp?big=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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