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_d?ZQM|?N?N?TeSvz?z gYlx?
发布时间:2015/7/25 0:24:06 作者:杜乐 点击:
中新网7月23日电 拱墅区人民政府大关街道办事处今天通报“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街道一名正科级干部包某被举报涉嫌强奸他人并与他人通奸”一事进展,决定给予包志平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人民网 7月23日)
与人通奸干部落马从来都是以开除,牢狱之灾为结局。但是这一句简简单单的与人通奸,开除党籍的通报却让笔者不得不大吃一惊。这是有多硬的后台才可以让通奸落马的官员仅仅只是被开除党籍。
笔者不知道事中原由,更不想妄自评论孰是孰非,自愿或者是强奸。但是,就算是一个普通的山野村夫也知道一夫一妻的法律法规,断不会在已有的婚姻之内跟第二个女人一起。而正是我们眼中的知识分子,达官贵人,领导干部居然罔顾社会伦理道德与礼义廉耻,与夫妻关系以外的女人厮混。不难想象,这对他的妻子、孩子、父母是多么大的打击,受人尊敬的好丈夫、好老爸转眼就变成了人们所不齿的通奸犯。
法律虽然规范了我们一部分行为,但是我们的行为却并不总是在法律规范以内的,还有社会道德规范。社会道德规范没有监禁我们人身自由的权利,却是我们全人类共同奉行的标尺,也是我们的“雷线”。但是,有那么一部分人却总是罔顾社会道德规范与不顾,做出有损家人的事来。
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上级领导,就必须率先垂范,坚持将自己培养成一个好的模板。近些年来,领导干部贪污、通奸、吸毒等事件的报道层出不穷,直接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很多人认为,这是因为时代变了,贫穷的时代生产雷锋,富裕的时代却总是出雷政富。但是,笔者却不以为然,正如不是时势造就的英雄,而是英雄开创了时代。不管在什么时间段,好人坏人都总是存在的,只是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腐败分子都开始现行而已。
笔者认为,既然是通报就应该按着规程办事,通奸仅被开除党籍难道不是贻笑大方吗?这是丢出小尾巴巴不得群众找出政府的弊病,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吗?服人心者必先服己,如果自己都不信服为什么还要假装通报呢?希望政府领导做好自己的监督与带头职能,要成为百姓的公仆而不是成为权势的走狗。(文/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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