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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弃购经适房可获货币补贴
发布时间:2015/7/25 16:46:00   作者:佚名   点击:

   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自即日起,已获得郑州市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放弃购买经济适用房,转购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享受货币化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补贴800元。

    据介绍,补贴以单套90平方米为最高标准,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不足90平方米的转购商品房按实际购买面积补贴。据介绍,申请货币补贴的时限为2015年12月31日,购房合同签订补贴的时限为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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