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将农民工列为住房保障对象 多次动员但申请者寥寥无几
农民工因“收入超标”婉拒公租房申请
舆论:“月收入低于1470元”这个标准定的是否欠考虑?
“社区内有263名长期租房的农民工,20多天过去了居然没有一人正式提出申请公租房,是宣传不到位、还是农民工有顾虑?”这两天,兰州市先锋路街道幸福社区的干部们感到疑惑。
截至7月23日,公租房申请截止日期临近,许多社区干部反映,“我们热切希望农民工上门,但结果却是申请者寥寥无几。部分农民工虽经多次动员,但面对严苛的申报条件,最终还是‘婉拒’申请。”据悉,许多农民工“婉拒”申请的原因是“收入超标”。
按照兰州市的规定,农民工申请公租房需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稳定就业三年以上、且连续缴纳三年以上养老保险、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470元/月(含1470元)。
在兰州雁南街道张苏滩社区,来自甘肃庆阳、在家具城打工的农民工老张告诉记者,自己有居住证、在兰州打工10多年,但“仅就月收入来说,现在很少有农民工符合条件。”
每月1470元的收入,是兰州市今年确定的城区一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张苏滩社区的一位干部分析说:“目前,兰州市区农民工的普遍收入在每月2000元至3500元之间,农民工进城打工会有自己的经济考量,如果不足每月1500元肯定不会留下。”
“所里有90多位农民工,扣除保险后收入都在1800元以上。按照标准,大家都不符合条件。”兰州雁滩环卫所的工作人员说,眼看公租房申请日期快截止了,但还没有一个农民工申请。
甘肃省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该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为4300元。兰州财经大学教授雷兴长说:“相对这个标准,农民工收入整体偏低是不争的事实,他们也最需要政府提供一定住房保障。如今,许多人的住房申请却卡在了月收入标准上,的确值得反思。”
据悉,早在2010年初,兰州市就考虑要将农民工群体列入公租房保障对象。在市区常住、就业的农民工近50万人,全市每年建设4000多套廉租房,但是由于严苛的户籍限制,农民工常与廉租房无缘。
《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于去年底出台,首次明确将“外来务工人员”列为住房保障对象。此举意味着,农民工群体可以和普通市民一样“同等申报”。
该市今年公租房申请原定于8月正式启动。有关方面称,之所以提前启动,就是考虑到首次“并轨”后会在农民工等群体中出现新问题,需要有时间研究解决。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推动农民工住房条件改善的决心不会变,年底以前一定确保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尽快享受到政府的公租房政策。”(记者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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