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几人以2分月息为诱饵,向社会公开吸收存款。短短2年多的时间,吸收900余户的存款,涉案金额约1.2亿元。日前,该案的4名主要涉案人员被警方悉数抓获。
2015年2月6日上午10时许,宿州市公安局埇桥经侦中队接到山东省枣庄市经侦部门跨省线索,宿州市人卜某某(女,汉族,46岁)等人以在宿州市成立“永益投资理财公司”为名,以2分月息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向公众吸收存款。从2012年至2015年初,短短2年多的时间里,该公司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00余户,涉及山东、江苏、安徽等省份,涉案金额约1.2亿元。
接到线索后,埇桥经侦中队迅速部署,近日终于破获此案,4名主要涉案人员被悉数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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