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政府新规成为肆意侵犯公民权利的暗器
发布时间:2015/8/5 23:51:21 作者:陈妍 点击:
四川省通江县政府发布的一则规范操办酒席的通知: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进行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允许举办的酒席范围进行了界定,其中办寿酒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10年可操办一次(70周岁、80周岁、90周岁,以此类推),还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新华网,8月5日)
近年来,国家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并下大力气整顿社会风气,重点针对党员、干部。我们为之举手称颂,我们看到了政府净化社会风气的态度和决心。
近,日四川通江县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通知规定:农村和城镇居民酒席申报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寿酒,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貌似这样的规定是好事,明确了酒席的范畴,可以一定程度上遏制住借酒席敛财的歪风邪气。
我们且不看规定的合情合理性,可操作性势必都是个问题?这样细的规定,涉及到我们的干部,还涉及到广大群众,要成立多大的监督部门、启用多少监督人员,才能将该规定付诸实际?
该规定还指出,办寿酒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10年可操办一次(70周岁、80周岁、90周岁,以此类推),还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这样的规定是否合乎情理呢? “办寿酒要70岁,而且隔10年才能办一次,说个不好听的话,有些身体不好的老人一次可能都办不成”,这是当地群众的心声,这样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这是对民众人权的剥夺。
人生短短几十年,不可割舍的亲属血缘关系,过生日,亲戚朋友欢聚热闹热闹,本无可厚非,只要人家没借机敛财,庆祝生日又怎样了?但按通江县的这则规定,普通群众不满70周岁,你敢庆祝生日,就要按《村规民约》处罚,公务员的话除了本人要受处理、其所在单位也要受到牵连。也就是说,如果你身体硬朗的话,还能庆祝两次生日,否则这辈子就别指望能热热闹闹的过生日了。
在此笔者认为,党和政府治理社会歪风邪气的决心是值得我们首肯的,但是在制定某项规章制度时,既要满足必要性还需具备可行性,还要合情合理,不要让一纸规定伤了干部、也伤了群众。(文/陈妍)
新闻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8/05/c_1280936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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