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因93号院门前发生坍塌受到殃及的89号院,院内多间民房受损
93号院塌陷现场仍旧是一片废墟
施工队正在加固周围围墙
曾为徐州市人大代表的李宝俊,因在位于北京德内大街93号自己的院子里私挖地下室,导致德胜门内大街路段塌陷和多间民房受损。事发后,被人戏称为“挖坑代表”的李宝俊被检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捕。近日,西城检察院正式对李宝俊提起公诉。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西城法院了解到,该案已立案受理。
昨日下午,北青报记者前往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塌陷现场,现场整体被铁皮墙围起来,铁皮墙内破碎的砖瓦、土块、钢筋等杂物堆积成山,已经长出杂草。北侧89号院内倒塌的民房只剩下一堵北墙,倒塌部分仍旧是一片废墟。
检方起诉
私挖地下室致295万余元损失
现年58岁的李宝俊为大专文化程度,出生于江苏省泰州市,户籍江苏省徐州,现住北京市昌平区某农场。曾任徐州市人大代表泉山团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还被授予过“引领中国经济发展十大创新典型人物”。
北青报记者在起诉书中了解到,检方审查查明,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间,李宝俊违反建筑施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将自己所购买的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内的建设改造工程委托给无建筑资质条件的被告人卢某富的个体施工队。
在施工过程中,李宝俊要求卢某富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违法建设地下室,深挖基坑。卢某富除了负责管理、指挥施工外,还指派无执业资格的李某轮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指挥等工作。
2015年1月24日3时许,因基坑支护结构不合理、支护结构承载力不足、地下水控制不力,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坍塌,造成东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北侧毗邻的部分民房倒塌破坏,西侧毗邻的四层办公楼东段结构受损,其中一层的部分外墙倒塌,同时造成了德胜门外大街由北向南交通中断,德胜门西大街、鼓楼西大街和新街口北大街交通拥堵,并且影响相关居民和多家单位正常的生活和办公秩序。经鉴定,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2956708元。
事发后,今年2月10日,李宝俊经网上追逃被公安机关抓获。而在今年1月24日,负责施工的李某轮在施工现场被当场抓获。1月31日,卢某富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昨日,北青报记者获悉,西城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此案。
指控罪行
三人均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
随着该案在公安机关的侦查终结,李宝俊、卢某富、李某轮均被检方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在此期间,因补充证据,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因案件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次。
起诉书中显示,检方提供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执法材料、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北京市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笔录等相关材料,以及4名被害人的陈述和14人的证言。
检方认为,李宝俊、卢某富、李某轮在建设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了基坑坍塌,并导致相邻路面塌陷、民房倒塌、办公楼结构受损,交通拥堵等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前科记录
李宝俊曾因贪污罪被判八年
案发后,1月30日,身为人大代表的李宝俊通过助理发布道歉信称,其对坍塌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申请辞去人大代表职务,并承诺将进行赔偿和承担填平陷洞产生的一切费用。次日,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同意李宝俊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据了解,李宝俊还有过犯罪前科。其曾因犯投机倒把罪、贪污罪,于1983年8月被江苏省江都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1988年7月,李宝俊被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原判决投机倒把罪有期徒刑八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而该案的另两名被告人均没有前科记录。
卢某富案发前系个体建筑施工队负责人,湖北人。李某轮是个体建筑施工队工人,河南人。
量刑分析
罪名成立将面临7年以下刑罚
此前,李宝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虽然是房子的业主,但挖地下室的工程是其内弟做的。那么为什么是李宝俊和两名施工工人担责呢?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富强表示,李宝俊作为业主,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房子挖地下室后获得的利益都是归属于他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应当由具体行为人承担。而具体行为人则包括指使者和执行者等,根据起到的作用确定责任大小,“一般情况下指使者承担主要责任”。
按照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由于李宝俊主动请辞人大代表资格,所以不再适用这一规定。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134条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法律人士介绍,这里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伤亡的人数较多,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等。也就是说,如果李宝俊被判重大责任事故罪,则将面临七年以内的刑罚。
文/本报记者 孔德婧 刘晓玲 见习记者 孟亚旭
探访
被殃及的89号院仍是一片废墟
街道办事处:等宣判后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安排重建或清理
昨日下午,北青报记者前往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塌陷现场,现场整体被铁皮墙围起来,铁皮墙内破碎的砖瓦、土块、钢筋等杂物堆积成山,已经长出杂草,一辆挖掘机停在废墟上面。北侧89号院内倒塌的民房只剩下一堵北墙,倒塌部分仍旧是一片废墟,西侧四层办公楼倒塌的墙面也尚未修复。
现场探访
倒塌现场尚未修复
现场废墟周围有一队施工人员正在进行作业,一位施工人员向北青报记者介绍,施工队是来加固周围围墙的,暂时不对废墟现场进行其他处理,挖掘机是最近几天派过来协助工作的。施工人员正在用铁棍对围墙进行加固,“暂时没安排要重建民房或处理废墟”。住在附近的另一位住户说:“刚塌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没什么变化。”
北青报记者进入德内大街89号院内,院内南侧民房已经倒塌,只剩下一堵墙立在过道边上,北侧房子空着无人居住,院内西北角房间内一位大妈正在收拾东西。据大妈介绍,自己是这间房的住户,塌陷事故发生后,自己的房子并没有倒塌,但89号院已经不让居住了。一家8口人都搬出89号院在外面租了房子,但大妈有时会回到89号院的住处拿些生活用品,再整理整理家里的东西。
这位大妈说,什刹海街道办事处从事发时到现在,一直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给89号院的居民发放救助金,缓解了自己租房的压力。“我们就在这附近租了房子住,因为两个孙子都在这附近上学,搬得太远了不方便。”大妈告诉北青报记者:“当时刚倒塌了就是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没有什么变化。”
受损住户
领取每天150元救助金在外租房
付大爷的房屋在那次塌陷事故中完全倒塌,付大爷回忆说,自己当时出去遛弯,一回来房子就塌了,“一下子变成无家可归的人了,当时一下子都接受不了”。
付大爷介绍,倒塌的房屋原本住着包括自己在内的一家四口人,分别是付大爷、付大爷的两个弟弟以及二弟媳。付大爷说,自己一家都是靠拿低保生活,两个弟弟都是残疾人,家里是特困户。房子倒塌后,原本的四口人现在都分散着各自找房子住,大弟弟和父母在一起住,二弟弟和二弟媳一起居住。付大爷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也没有娶妻生子,房屋刚倒塌的那段日子,付大爷住了几天旅馆,“旅馆太贵了,后来我就去朋友家住,谁家有房间空着,我就搬过去,给朋友一点钱住上一段时间。”付大爷说,自己患有严重的肝病,身体不好,隔段时间就要去医院住一段。“住在朋友家朋友还能帮忙照料下我,我身体不好,身边没个认识的人也不行。”
从房子倒塌到现在,付大爷一直领取街道按时发的每日150元救助金,“我不知道房子什么时候能修好,我想回去住了。”关于89号院的其他邻居,付大爷说自从房子倒塌后自己就很少回到房子那边去了,再也没见过其他邻居。
街道声音
派施工队进行雨季防汛加固工作
昨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从塌陷事故事发至今,一直为德胜门内89号院的住户发放每人每日150元的救助金,“至于发放到什么时候,暂时还没有定论。”据工作人员介绍,近日,街道办派了施工队对事发现场进行雨季防汛加固工作,还派了挖掘机协助工作。
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目前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塌陷事故法院还没有宣判,暂时还没有对事故现场进行重建或清理,“进一步的工作可能会在宣判后,根据具体情况来安排。”
文/本报记者 高语阳 实习记者 张楚乔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回顾
房主李宝俊偷挖地下室致德内大街路段塌陷
今年1月24日凌晨,北京市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发生坍塌,出现长15米、宽5米、深10米的大坑。据调查,是因房主李宝俊偷挖18米深地下室,而导致的坍塌事故发生。
事发后,李宝俊身份被揭开,其系徐州市人大代表泉山团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由于李宝俊一直未露面,北京市有关部门以公函形式向徐州市有关部门通报其违法行为,并“启动最严厉追责程序”。
1月30日午夜,李宝俊就坍塌事件道歉,称是他妻弟所为,承诺赔偿,并表示将立即申请辞去人大代表职务。1月31日,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终止了李宝俊人大代表的资格。
2月5日,李宝俊首次露面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并表示愿接受惩罚,承担一切损失。“我哪怕是砸锅卖铁,尽一切努力(也会)对受损害的居民赔偿。”李宝俊说,事发后由于媒体的高度关注,他高血压复发,所以没在第一时间回应此事。
据北京市住建委及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资料,李宝俊在北京德内大街93号的四合院和其他两套别墅,购置于2008年至2010年之间。德内大街93号院面积约190平方米,私挖的地下室面积约130平方米,深度约18米,相当于六层楼的高度。
李宝俊表示,当时和施工方约定是将四合院翻建成一座地上三层地下两层的建筑。但是由于地上没能加盖成功,为了达到当时想要的面积他便选择了在地下深挖。虽然知道是违法行为,但李宝俊一直支持私挖地下室的行为,并约定在房屋交付时支付工程款和办理施工手续的费用共380万元。
2014年10月,北京市规划委曾经要求他停止违建,相关部门曾就偷挖地下室一事向李宝俊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李本人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整改,但没有执行。文/本报记者 池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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