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压残害群众 棠下涉黑团伙10成员受审
●贩卖毒品
●敲诈勒索、抢劫
●开设赌场
●控制卖淫女
一伙四川万源老乡以贩毒起家,进而通过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抢劫、开赌场等方式,在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村一带为非作歹,形成涉黑团伙。前日及昨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头儿”及“马仔”共10人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记者发现,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郑凯1981年出生,是涉黑团伙中少见的“80后”组织领导者。
据指控,2011年以来,以郑凯为首的“四川省万源市籍”人员,在郑凯的组织、领导下,以郑宗贵、马天赐、郑渊、陈能杰及同案人李兵(另案处理)等人为骨干成员,网罗刘万江、谭显秋、蒲立奎、牟波、张清涛等人,通过层级管理、提供工资报酬、给予贩毒提成和提供“安家费”等形式,以商养黑,采取暴力、威胁、恐吓、打击竞争对手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贩卖毒品、敲诈勒索、抢劫、开设赌场、控制卖淫女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非法敛财,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村一带非法控制毒品交易和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逐渐形成了以郑凯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1年6月起,郑凯与郑宗贵、马天赐密谋共同贩卖毒品,牟取利益。郑凯提供资金从毒贩分子“小雨”(另案处理)处购回毒品后,由郑宗贵在广州市天河区骏景花园进行毒品加工、分包装及毒资管理。当吸毒人员需要购买毒品时,团伙成员谭显秋、刘万江、牟波就将毒品交到送毒人员手上。同时,郑宗贵通过总台电话指使同案人朱家坤、冉茂川、王维聪等人前往指定地点与吸毒人员进行毒品交易,并从吸毒人员手中收回毒资。同案人朱家坤、冉茂川、王维聪等人按照贩卖毒品数额抽取10%提成后,再逐层将毒资交回给郑宗贵。每隔一段时间,郑宗贵将收到的毒资交给被告人郑凯。每月,郑宗贵、马天赐、谭显秋、刘万江等人均从郑凯处领取固定工资。
收保护费还贩毒
2012年11月10日至18日间,郑渊、张清涛和同案人李兵(另案处理)多次到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村接源大街一间无名发廊,采取胁迫、恐吓的方法向被害人刘某某收取了3000元“保护费”。2013年2月27日至4月间,郑渊先后三次窜到该发廊,先后三次索取“保护费”共计人民币9000元。2013年6月1日23时许,郑渊企图再次向发廊经营者刘某收取“保护费”时遭到拒绝。郑渊对刘某进行殴打抢走刘某现金人民币4700元及铂金项链一条。2012年6月28日23时许,陈能杰伙同他人窜到棠下达善大街,持一张伪造的六合彩投注单到被害人鲁某某的书店,要求兑现六合彩特码中奖奖金人民币8000元,遭拒绝后持台球棍及拳脚殴打鲁某某及其丈夫。后因鲁某某家属报警,陈能杰等人仓促逃离现场。
这帮歹徒以贩毒起家又因贩毒被抓,警方还在犯罪现场查出了手枪以及子弹等物品。
前日,因第二被告人郑宗贵不同意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法官宣布择日开庭。昨日,郑宗贵家属已协调好相关事宜,法庭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在昨日的庭审现场,第一被告人郑凯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否认。在之后的法庭辩论环节中,其对公诉人和辩护人提出的问题全部以“不知道”“不清楚”予以回答。而其余9名被告人均声称“之前的笔录无效的,都不是事实”。当被问及如何认识对方时,则理直气壮地回答:“我们只是老乡关系”。
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刘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