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保货”的方式组织人员从越南将烟酒走私入境,偷逃税款13亿余元。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简建华等15人被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经查,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15日间,简建华等15人经过具体分工,从越南将烟酒偷运至广西东兴市某非设关码头,再驾驶摩托车将烟酒拉运到东兴市某货场过驳至面包车后,驾驶面包车经小路绕过公安边防检查站,将烟酒拉运至防城港市某货场交货。后经群众举报,该走私团伙被查获。
根据团伙成员的手机短信及笔记本记录的信息统计,该团伙在2013年3月至8月15日间,走私各类烟酒入境,共计23万余件,偷逃税款13亿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简建华等15名被告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从国外走私烟酒入境,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简建华、陈海鹏、杨发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在大量的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证据面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由于案件重大,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记 者邓铁军 通讯员 温绍政 韦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