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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过审批难门槛 去年来已有至少5家公司成立公益信托
发布时间:2015/8/22 23:24:47   作者:佚名   点击:

  作为监管层鼓励信托公司探索的方向之一,同时也是公益慈善事业迫切需要的金融品种,公益信托已日渐受到越来越多信托公司,甚至社会各界的关注:去年以来多家信托公司尝试设立投资于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方向的公益信托。

  近日,中原信托推出了中原信托-乐善1期-郑州慈善总会开放式公益信托计划,根据公开资料,该信托计划预计规模500万元,期限暂定5年,中原信托先期捐赠50万元加入本公益信托计划,同时接受社会爱心机构和个人资金参与,信托资金全部用于郑州慈善总会的社会公益慈善项目。

  近年来,信托公司虽然对发展公益信托呼声较高,但是总体发展迟缓,百瑞信托研究指出问题主要有三点:公益信托与其他捐赠方式相比无明显区别;设立审批难,《信托法》规定:“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其受托人,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批准。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不得以公益信托的名义进行活动。”对于公益事业管理机构信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具体所指,通常理解的是民政部门,但实践中民政部门以各种理由不予审批;现行规定对公益信托资金的投资运用范围限制过于严格,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优势难以施展。也因此,国内大部分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信托计划均是类公益信托。

  值得注意的是,困扰公益信托成立的重要因素——“承担监管职责的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定位不明导致的公益信托设立审批难等在该信托计划中也有所突破。

  中原信托表示,按照我国《信托法》相关规定,本公益信托的设立已获得郑州市民政局批准;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信托监察人,监督公益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管理、运用、信息披露等;中原信托对实施的受助项目进行持续跟踪,收集相关用款凭证,并定期披露公益信托的相关动态;浦发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担任资金保管行。

  根据本报记者统计,从去年以来,按照《信托法》规定,经过批准、设置检查人等环节的公益信托计划,仅有万向信托、国民信托、国元信托等5家公司发行。但也比此前有较快增长。

  公益信托的发展不仅仅是信托公司转型的需求,更顺应公益事业转型的方向。去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倡导金融机构根据慈善事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有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政府和社会对公益信托这种新慈善模式认知和需求的逐步增加,是促使公益信托计划能够获得地方政府部门支持并成立的重要因素。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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