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领导下的中外合资企业)原财务副总经理姚某沉迷网络赌博,以各种名义挪用公司4000余万元。其家人得知此事后告知公司,公司报案。昨天下午,姚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在顺义法院受审时,称交友不慎。
姚某现年38岁,大学本科文化。检方指控,姚某在任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期间,于2014年1月至9月,利用主管财务部门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将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资金4000余万元挪归个人使用。姚某于2014年9月18日被羁押,次日被顺义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检方认为,姚某身为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姚某当庭认罪。他说,2013年年底,他新认识的几个朋友向他介绍网上赌博,他起初玩得小,后来越玩越大。到2014年年初,他的积蓄输没了。他想翻本,遂想到从单位“借”一点钱。
姚某一开始和公司出纳说,家里有事需要和公司借一些现金,后来又说做生意需要钱临时周转,开始借大额支票,出去找人兑现金。
姚某称,他赌博也赢过钱,归还过公司一部分钱款。但他总体还是输得多,“我老想借完钱,赚了就赶紧还上,后来越借越多。”
姚某挪用资金的事情公司一直没有发现。2014年9月中旬,姚某输光了钱,和家人说了自己赌博的事,家人于是到公司反映情况。姚某称,家人和他说过要去公司,但没说具体时间。他自己也准备好了材料准备自首。公司报案后,姚某在公司被警方查获。
检方认为,鉴于姚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至10年。
姚某没有为自己辩护。他称现在已经没有能力归还欠公司的钱,对不起公司和同事对他的信任。“我很后悔,结交了一帮不该认识的朋友,无论什么结果我都接受。这些网站都是骗人的,通过我这件事,希望公安机关能对网站进行清扫,能给社会少带来些损失。”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