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先生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有一笔不良记录
核心提示丨准备抵押房子贷款,却被银行告知自己上了征信网黑名单。随后发现,自己欠有中国建设银行安阳东区支行2万多元未还。这笔钱是以什么名义贷的?具体贷款日期又是什么时候?家住安阳市文峰区的郝先生却表示一无所知。昨日,记者接到其反映后,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反映】莫名其妙上了征信网黑名单
8月25日下午7时许,记者见到了做生意的郝先生。据其向记者讲述,他在天津有一套房子,8月21日,由于要周转生意上的资金,他就准备将天津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等房子已经做了公正了,银行方面却告知说,其因为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所以不能贷款。郝先生说,自己从未借钱不还,怎么会有不良记录呢?
8月24日一大早,郝先生便急匆匆地从天津赶回安阳,到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进行查询。在其个人信用报告上显示:2004年6月30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接受债权,金额26589。最近一次还款日期为2004年6月30日,余额26589。
“我从未向这家公司贷过款,这么多年也从未有人向我催过还款,又怎么会有欠款这一说呢?”郝先生很疑惑。
随后,郝先生通过查询,联系上了这家公司。“这家公司的人说我是因购房向中国建设银行安阳东区支行贷的款,并以安阳火柴厂家属院的一套房作为抵押,2004年,该银行就将这些债权打包卖给了他们公司。”郝先生告诉记者,当他表示想看一下合同手续时,该公司的人表示必须是法律部门才能看。
8月25日郝先生联系上了中国建设银行安阳东区支行的许经理。许经理告诉郝先生,他是在1999年向该银行贷的款。由于这些资产已经剥离给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合同等手续也都一并转过去了,银行方面已经没有了。
无奈之下,郝先生又联系上该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但仍然没有结果。
“1999年是我的生意正红火的时候,并且在2003年我在安阳全款买了两套房,怎么可能借两万块去买房?再说了,我在火柴厂也根本就没有房子。现在他们两家相互推脱,让我去法院告他们,可他们任何信息都不告诉我,我的生意急着要用钱,这件事解决不了我就没办法贷款,这可怎么办?”郝先生说。
【调查】有类似遭遇的不止一人
无独有偶,安阳市民王海涛也曾遇到和郝先生同样的问题。
2013年11月20日,其由于做生意向银行贷款,发现自己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经查询得知,1999年,其以购房名义向当时的中国建设银行安阳分行南环路支行进行贷款,并同样以安阳火柴厂家属院的一套房作为了抵押。2004年6月30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接收债权,金额21193元。
经过王海涛要求,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给他出具住房贷款抵押合同和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但王海涛表示签名不是自己的。
针对这一情况,2014年1月2日,大河报A17社会版以《不是我贷的款,凭啥把我上“黑名单”?》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上了王海涛,他表示事情仍然没有解决,他已经向法院起诉,官司已经打了一年多了。
【回应】档案保密,无法查看原始资料
郝先生到底有没有向中国建设银行安阳东区支行贷过款?该银行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又为何不让他看合同?带着疑问,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中国建设银行安阳东区支行的许行长。
许行长向记者表示,郝先生确实向他们银行贷款了,后来这笔资产剥离给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现在他们这里没有任何合同手续。
随后,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该办事处的晏经理。晏经理向记者表示,贷没贷款不是郝先生说了算的,郝先生的原始贷款是在中国建设银行安阳东区支行,这是他们两方的纠纷。并且,档案都是保密的,只有相关法律部门才有权查看。
针对郝先生遇到的问题,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河南国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秦永民。
秦律师表示:个人信用记录是银行的单方记录,不能排除错误。银行在记录公民信用状况时应谨慎行事,及时告知公民,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申辩权,及时对公民提出的异议进行答复,特别是未经司法机关判决,不得轻易将公民纳入“信用黑名单”。如果郝先生十分确认自己从未贷过款,可以向银监部门反映,看信息到底真不真实。并且,该银行及办事处双方都有义务向郝先生提供相关贷款信息。 (记者高志强实习生牛静芳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