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真是折腾人啊,我又来打老伴的健在证明了。”昨天上午,温岭松门镇东升村70多岁的江老太一瘸一拐地走进了松门派出所的值班室。
原来,江老太的老伴张大爷今年72岁,年轻时曾被分配到萧山一家工业设备公司工作,但是工作没几年,那家公司就解散了,和张大爷一同在那里上班的6个松门籍工人就这样失业回家了。
前年,他们得知这家公司迁到了杭州,还出了新政策,给老员工派发补助金每月500元,而张大爷刚好符合补助的对象。前提是由地方公安机关证明张大爷还健在,因为补助金一个季度发一次,这证明也要一个季度打一次,然后寄到杭州总公司。
为了领到补助金,张大爷先要由东升村村委会开健在证明,再据此在当地派出所开出健在证明。而张大爷腿脚不好,这跑腿的活就落在了江老太的身上。
松门派出所的陶警官从警9年,他表示开过太多的“我还活着”证明。他说,松门一家农场每年都会给退休职工发生活补贴,但要求出示“健在证明”证明“我还活着”。因此,派出所经常会接待很多高龄老人,给他们证明“健在”。
“活生生的人就站在你面前,还要出示健在证明。”陶警官哭笑不得。更让他“无语”的是,同本户口本已经标注母子关系的,竟然也被要求开“母子证明”。
面对这类“奇葩证明”,陶警官和同事们虽然很无奈,但想着也不能让老百姓白跑一趟,只能尽量帮忙了。
而就在前几天,公安部已经列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陶警官说,这确实会给民警减少很多工作量,但是他也担心,“如果单位或者公证处一定要老百姓出示这些证明,我们又不给开,他们办事情就更难了。所以我觉得各个部门一定要沟通协商好,为百姓办实事。”
7旬大爷为领取每月500元的补助金
每季度都要证明自己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