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霍尔果斯讯(通讯员吴东 赵世民) 3月19日,在新疆建设兵团62团电力分公司营业收费厅,收费人员正忙着为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户核算、确认、退补阶段性电费。
据了解,根据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此次降低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居民用电、农业用户不包含)。
享受此次阶段性降电价用户本月正常缴费充值,次月或下次缴费充值时按阶段性降电价进行核算并退补。阶段性降电价时间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计收电力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在62团供电区域内的1677户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户积极配合,62团电力分公司全力做好阶段性退补电费工作,为企业复工复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