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长庆街道的侯立波、段庭龙、李英等多位老人日前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从1997年开始,白城电业局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违规为20名职工办理提前“病退”手续,涉嫌骗取国家巨额社保基金,恳请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在一份题为《国有企业知法犯法,骗取巨额社保基金》的书面反映材料中,侯立波等多位老人陈述了事情经过:我们是家住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长庆街道的侯立波(1947年出生)、段庭龙(1949年出生)、李英(1951年出生)三位老人,白城电业局从1997年开始,以私刻白城市医院医务专用章、假医生名章、伪造的诊断书、伪造的病情病历档案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假鉴定,违规为包括我们3位在内的20名职工办理提前“病退”手续,骗取国家巨额社保基金,严重违反了《刑法》第266条、第280条的规定,涉嫌伪造、私刻公章罪及诈骗国家巨额社保基金罪,导致众多退休职工在经济上蒙受了巨大损失和在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更造成了国家的社保基金巨大损失。
在1999年劳社部(1999)8号和国办发(1999)10号文件明确要求“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提前办理退休的行为,各省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1998年1月1日以后办理提前退休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1999年底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等条件的,已办理的退休手续无效,由企业统筹安排”的情况下,白城电业局不仅不纠正错误,反而对众多被假退休的职工隐瞒国家政策及文件精神,用私刻的白城市医院的医务专用章继续在2000年违规办理提前病退手续。
2002年为了应付七部委检查组对违规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诊断书》《病情病历档案》《退休职工申报表》及《职工自愿提前退休人员重新核查登记表》的检查,让白城电业局内50名职工代替当事人填表和签名,伪造《假病情病历档案》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假鉴定,为当事人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欺骗国务院检查组。就这样将不应该退休的人员推向社会,造成应由企业承担的未退休人员工资等资金,变成由国家社保基金负担。
他们之所以胆子越来越大,与其上级部门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偏袒、包庇是分不开的。通过以上事实及法律规定,不难看出,白城电业局采取了弄虚作假的手段,违规为当事人办理了“病退”手续,达到了与侯立波等众多劳动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目的,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应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
2006年,我们根据白城市医院出具的证明到洮北公安分局申请刑事立案,答复说已超过时效期不予立案。2012年9月,我们再次根据吉林正达司法鉴定书(吉正司鉴[2012]印章鉴字第0911号)和白城市医院证明及公安部发的答复意见书向洮北分局要求刑事立案,在2015年10月答复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让当事人感到疑惑的是,十年前超过时效期,十年后却是证据不足,这是不是自相矛盾。十余年间,相关部门变换各种借口阻止老百姓维权,让人无可奈何。
“我们的基本诉求是,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侯立波等20人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一次性补偿,并赔偿当事人十二年来向上级反映诉求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家住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长庆街道的侯立波、段庭龙、李英等人说,希望此事能够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公平公正的为这些风烛残年的老人讨回公道。(来源:晨报新闻 作者:尚晓丽)
原文链接:http://www.zgmsbb.net/a/shehuixinwen/20171212/211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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