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夫之妇,一个有妇之夫,合伙做生意发展成了情人关系,因需偿还银行欠款,两人竟偷汽车后,又开着偷来的车抢劫独行女子,并秉承“劫财不劫色”的原则,还给受害人留下500元打车费。昨天上午,马某和王某因涉嫌盗窃罪、抢劫罪在门头沟法院受审。而作为陪审员的试点法院,昨天的合议庭由3名法官和4名陪审员组成。
偷车后抢劫独行女
检方指控称,今年3月24日,情人关系的马某、王某买了扳子、钳子、汽车点火开关等,凌晨到昌平区盗走一辆价值3.5万元的金杯车及车辆号牌一副。
当天,王某驾驶偷来的金杯车,在门头沟区永定镇将独行女子韩某劫持到金杯车上。两人采用言语威胁、胶带捆绑等手段,抢走韩某现金700余元及银行卡4张。此后二人将韩某拉至石家庄,让韩某从ATM机中取款1.1万余元后放其离开。
男子自称劫财不劫色
马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马某表示,自己当时经济情况不好,又有一笔银行欠款即将到期,“我就是一时冲动。”
说起抢劫韩某一事,马某表示,当时见韩某独自一人在深夜的街头行走,才临时起意抢劫。“我真的只想弄点钱劫个财而已,没想要伤害她,也没想劫色。后来我还特意找了个能打车的地方把她放了下来,给她留了500多元打车费。”马某说,事后他用抢来的钱还了银行的欠款。
女子否认曾偷车
同马某的坦诚相比,王某只认可参与抢劫,但表示对马某偷车的行为不知情。“他去购买工具的时候,我压根不知道他要干吗。”而案发后,马某称,自己去年年底有了盗窃的想法后,就告诉了王某,“她还问我怎么偷,好不好偷。”
最终,在证据面前,以及4名陪审员的轮番发问下,王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庭审结束后,法官和4名陪审员经过评议,对此案当庭宣判,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院试点
庭审尝试“3+4”
昨天上午的庭审,合议庭由3名法官加4名陪审员组成。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作为今年全国人大授权的50家陪审员改革试点法院之一,门头沟法院对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或被告人不认罪的刑事案件,涉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的重大案件等三类重点案件采取“3+4”的合议庭模式进行审理。由陪审员保持对职业法官的人数优势,运用其生活智慧和经验法则对案件争议事实进行查明、认定,与法官的职业思维形成优势互补。
此外, 目前门头沟法院已从区内十四个选区的选民中,利用随机抽取软件系统,在人大代表和群众见证下随机抽取了884名候选人。目前正在资格审查阶段。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