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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亲友分拆购汇当心进“关注名单”
发布时间:2015/10/7 19:53:04   作者:佚名   点击:

  自己额度不够用,借亲戚朋友名义集中购汇境外买房?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重申“个人不得分拆办理结售汇业务规避限额管理”的规定,要求银行对分拆结售汇的个人不予办理业务并纳入“关注名单”。

  外汇局最新发布的违规处罚情况显示,2014年9月,河北承德赵某组织杜某等23人以个人“境外旅游”名义,将其境内人民币资金购汇123万澳元,汇往澳大利亚用于赵某购买境外房产。因违反个人外汇管理规定,外汇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对赵某予以行政罚款。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管理制度,个人凭有效身份证可办理5万美元以内的购付汇。超过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如果有真实背景的,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带有交易金额的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外汇局经常项目司司长杜鹏表示,有极少数个人和企业借用他人的额度来办理结售汇,以达到资金跨境违规流动的目的。

  据杜鹏介绍,为防范个人项下资金流动风险,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个人或机构;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现钞;同一个人将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都将被认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并进入银行“关注名单”。

  不过,“关注名单”不等于“黑名单”。杜鹏解释说,纳入银行“关注名单”的个人,外汇局不会暂停其外汇交易和汇款,只是列入两年内不可享受“通过电子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范围。对于个人真实、合法、合理的需求,即使被列入了“关注名单”,仍可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件在银行柜台上办理。但如果通过分拆汇出等方式,实现外汇资金违规流出,外汇局将依法依规跟踪查处并予以处罚。 (记者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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