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佳欣)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21日发布上月的行业纠纷与投诉处理工作报告,其中称,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协会共受理投诉8宗。该协会将提醒消费者注意“征信记录”、“评估价”等对贷款的影响,了解自身的信用情况及房地产的法律、法规,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015年7月7日,在广州经商致富的陈某,欲购房安顿下来,遂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位于天河区某物业。由于陈某的生意须现金周转,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于是选择贷款购房的方式,通过该中介公司与业主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5万元。在申请贷款时,银行在陈某的征信记录中,审核发现陈某曾有几次信用卡逾期还款的记录,故通不过审批贷款。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表示,影响贷款除了房屋楼龄、个人收入等因素外,还有与自身息息相关,那就是银行的征信记录。在该案中,陈某因逾期还款,银行将此不良信息记录在其征信记录中,导致其贷款不成。
对此,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银行已为大部分的企业及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且该档案已成为经济金融活动中的“经济身份证”,与企业及个人永远相伴。所以,消费者在日常应当保持良好的信誉,防止逾期还贷或违约等情况发生,导致“经济身份证”上被抹上灰色的一笔,影响日后在银行的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