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维权行动 > 内容

山东郯城:焦宝金民宅被强拆 镇长回应系原班子所为
发布时间:2015/10/31 20:18:05   作者:蔡N?yWS   点击:

  近日,山东郯城县城关镇北关四村焦宝金称,“自家在宅基地里盖的房屋去年9月份突然遭到强拆,强拆过后还被别人多次放火,家内财务被“抢空”,至今无人问津!为维权还遭劫持关进“小黑屋”被殴打。”据现场目击者称,强拆人员为城关镇各村村长及书记。

  此事发生后,焦宝金及其家人多次找辖区派出所要求立案,但派出所表示,因政府行为不予立案。城关镇镇长卢忠志回应:领导班子已调整,拆迁系原班子所为。

  宅基地里盖的房屋遭强拆 财务家具皆空

  10月27日在郯城县郯子公园一处杂草丛生的位置,城关镇北关四村年过七旬的焦宝金指着杂草介绍,“这草下边就是强拆完了的我家宅基地房屋,这片宅基地是解放前的老宅基地,祖辈留下的,当时拆迁也没有人给我做工作。”

  据焦宝金介绍,2014年9月23日凌晨四时许,家里突然来了300多口子人。也不知道是哪级政府,直接把我和老伴 逮到一辆车上,拉到马陵山。可当我们回来后,房屋就被拆了!家里的两套组合橱,两个席梦思床,桌子凳子所有能用的家具、生产工具、日用品以及几十年的东西 都给埋了,就连我家的摩托车也不知去向。

  焦宝金一直有个领工资不存银行的习惯,“在强拆前,家里一堵墙内的墙洞里所藏八万块钱的积蓄现在也被推没了。祖辈遗 留下来的60块银元,埋在自家小伙房的大锅灶下边也没有了”。当天被抓拉到马陵山放回来后就已经过中午,发现这些问题,紧接着就到北关派出所报了案。警方 记录得非常详细。

  部门推卸 维权又遭劫持关“小黑屋”

  “郯城县信访局个别人认为这个事也很不合理,但他们说没有权,管不了。就这样我多次到有关单位去讨说法,去建设局建 设局说不知道,到城关镇政府他们也说不知道,到县里不让进门,无奈之举我选择上访。可上访期间,有一伙人把我劫持到“小黑屋”,对我又打又骂,还抢去我的 身份证和手机,身上仅有的现金也被抢了!但是还要感谢领导,领导找我很及时,把我从“小黑屋”里解救出来,那个黑屋子东关派出所已经照相做了记录。”焦宝 金说道。

  强拆过后 现场被连夜浇上汽油放火

  焦宝金的老伴有些驼背,今年七十六岁,年龄大了走路也不稳当,其老伴告诉媒体,“俩人结婚那年,她十九岁老焦十六 岁,这宅基地原来都是沟堑,是我和老焦从城河捞泥土垫的,抬了几十年土硬垫起来的,谁也没想到老了老了,竟把我们的房子给强拆了。”一旁的焦宝金无奈地 说,强拆当天的夜里他们还放火焚烧现场,连夜浇上汽油放火。

  目击者:各村村长书记现场助威黑天半夜过来拆的

  强拆目击者老褚平时居住在公厕旁边的小屋里,老褚清晰的记得9月23日凌晨四点左右发生的这一幕。老褚向媒体介绍, “那天凌晨四点钟左右,出来小便,小便完还没动静,回到屋里喝杯茶、吸根烟,眯了一下眼,就听外边轰轰的。老褚起床一看这边那边全是人,各个村的村长、书 记,都来给拆焦宝金房屋助威。”

  老褚认为, 按道理应该先动员在拆,如果动员了,工作做不下去,应该给一个月的时间由法院执行,就算强拆也应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而他们是半夜过来拆的,我认为这就属于非法强拆。

  北关派出所:拆迁是县政府行为立不了案

  针对焦宝金上访被劫持关“小黑屋”,遭殴打手机财务被抢一事,当时出警的东关派出所申所长曾向焦宝金表示事件还在处理中。

  媒体电话核实是否能立案?申所长刚开始称应该立案了,过了一会又给媒体回应说现在不是很清楚,等和办案民警落实完在给回复,截至发稿时也未得到回复。

  老焦生活所在地的北关派出所,也是多次出警的派出所,虽然说老焦的房屋强拆过后还被别人多次放火,家内财务被“抢空”,但该所牛所长表示,“拆迁是县政府行为,这种肯定不予立案,也立不了案。”

  城关镇长:我们是新班子 房屋是原来领导班子拆的

  城关镇卢忠志镇长向媒体表示,焦宝金家被拆一事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怎么被拆的,该乡镇原来领导班子调整了,我们是刚来的,房屋是原来的领导班子拆的。

  “当时拆迁的时候要是补偿给俺三分宅基地俺就走了,他们不给,我的要求不高吧”。最后焦宝金说道。

  对于焦宝金房屋被拆迁,到底属于一种什么样的性质呢?就此问题,我们咨询了著名的法学专家、资深律师周建。

  周律师针对这个问题说:”其实对拆迁问题,我们首先应当区别对待,简单地说就是先区分是依法强拆还是非法强拆。所谓 “依法强拆”是指依照征收法或其它法律规定的程序,在具备强拆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房屋征收中的强制拆除,应当经过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 偿决定送达、法院执行裁定等程序,而且被征收人已经穷尽上述程序经过的救济手段。又如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应当经过有执法权的政府部门做出限期拆除决定, 该政府部门已依法做出强制执行决定或取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定。所谓“非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 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

  那么,焦宝金的房屋凌晨四点遭遇强拆,也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究竟属于那种性质呢?我们相信明白人都会看的出 来。早在2011年9月9日最高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要求,禁止暴力强征强拆、引发致 人伤亡的恶性事件。在中央禁止违法暴力强征强拆政策影响下,各地的暴力强征强拆有所收敛。从近期的不少新闻报道中我们看到,在利益的驱使下,暴力强征强仍 然在一些地方时不时地在发生,一些地方政府在暴力强征强拆的基础上,还换用了一些其他的方法,只要是不出人命,什么流氓无赖的招数都用上。

  房屋是被拆迁人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这类纠纷一旦无法妥善处理就易激化国家与民众个体之间的矛盾,化解城 市房屋拆迁中出现的矛盾事关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局。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在立法、执法方面还不尽如人意。实践中曲解法律、滥用征收权、以权谋私等现象时有 发生。只有以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变强买强卖为自主自愿的物权让与活动时,才能真正消除恶性拆迁纠纷事件的发生,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拆迁纠纷的总根源,从而更 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的建设。(作者:朱春天)来源:中国民生时报

上一篇:江苏新沂:北沟街道办武装部长偷拆“灵堂”疑似选择性执法
下一篇:“十三五”经济中高速增长:消费驾辕投资出口拉套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