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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银因“任性”被证监会罚40万
发布时间:2015/11/19 21:53:22   作者:佚名   点击:

  新京报讯 (记者张泉薇)时隔五个月后,上海私募大佬崔军及其麾下的上海宝银终为6月份的一次“任性”行为付出代价。11月17日晚间,上海宝银及其掌舵者崔军因信息披露违规收到了证监会开出了一纸罚单。18日,崔军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能再犯低级错误”。

  “野蛮人”被罚50万

  11月17日晚,上市公司新华百货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宁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上海宝银在非指定信披媒体发布公开信,不符合信息披露规定,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对上海宝银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对上海宝银董事长崔军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今年6月2日,上海宝银对外发布《上海宝银创赢投资公司致新华百货全体股东的一封公开信》,以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要求上市公司高送转、要求得到董事会两席位等五项提案,向新华百货公开“叫阵”。

  崔军及宝银此举引发新华百货紧急停牌,并受到来自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公开谴责,指称上海宝银涉嫌违规宣传。宁夏证监局也认为,上海宝银的提案属于对新华百货及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开信的发布方式不符合有关规定。6月8日,上海宝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崔军否认因违规宣传被罚

  从今年4月份开始,崔军率旗下两只基金,与上市公司新华百货的大股东物美控股围绕公司上演“增持战”,崔军方面数度触及举牌,而物美则曾通过定增预案等措施试图“固权”。截至目前,崔军对新华百货的持股比例达到30%,而物美的持股比例为30.93%。

  根据媒体前日报道,此次对上海宝银开出罚单,是证监会“首次对私募违规宣传行为进行处罚”。11月18日,崔军向记者否定了这一说法:“我们不是因为违规宣传被处罚,被罚是因为信披上存在一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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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军:受罚一事对宝银影响不大

  根据新华百货公告,崔军及宝银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1月18日,记者致电新华百货欲进一步了解此事,其证券部电话无人接听。

  11月18日下午,崔军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公司将“继续坚持价值投资”,受证监会处罚一事并不会对宝银产生大的影响。“事情并不大,就是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点问题。罚款也不会造成太多影响,事实上我们也已经在新华百货赚到钱了。”对于是否准备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崔军称,还要与董事会及律师商讨后决定,后续一切行动将以公告为准。

  崔军同时承认,自己及公司在6月份的公开信事件中存在“疏忽”:“当时对这些法律法规方面的了解欠缺了一点,没有通过律师审阅就发出来(公开信)了。”

  他告诉新京报记者,此前发布公开信实属无奈之举。“因为当时上市公司对我们的提议不太理睬。我们才采取了当时那种激进策略。现在不一样了,作为持股30%的股东,我们意见也变得重要,我们的一举一动可能会引起市场波动。”崔军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以后会注意言行,“毕竟我们规模这么大了,不能再犯低级错误。”

  至于这位“野蛮人”接下来对新华百货是否仍延续以往策略,崔军仍然回应“以公告为准”,“我不敢随便说了。”

  (张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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