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2014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会,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进行部署。按照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广东检察机关将在9月份以“严明组织纪律、锻造优良作风”为主题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以纪律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问题。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发扬“钉钉子”的精神,进一步把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是要在行动上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中央、高检院和广东省委和省检察院指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禁令条规,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执行禁止收送“红包”纪律规定的通知》及省检察院《关于严禁赠送收受礼品和土特产的规定》等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三是检察官要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楷模,做廉洁自律的楷模。四是检察机关要带头营造公正廉洁司法的从政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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