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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归我管”的“忽悠”伤了谁?
发布时间:2015/11/29 20:48:08   作者:林鸿飞   点击:

       河南省社旗县群众反映称,当地一家医院,涉嫌违规超剂量使用抗精神病类药物(药品系医生个人私购),致一名怀孕女患者药物中毒死亡。对此,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置若罔闻,面对记者采访,卫生局长声称:“这事儿不归我管”。(2015年11月28日齐鲁网 )

       医院医生违规开药,甚至违法私购私卖药品,导致病人死亡,面对记者采访,作为医院的主管卫生局局长的回答:“这事儿不归我管”,在此,笔者要问,局长大人,医院医生违规开药、私购私卖药品,导致人员死亡,作为主管单位,不该你管,到底该谁管?

       也许在局长眼里,在医院死了人,是因医生违规开药,私购私卖药品所导致,责任在医生和医院,确实跟他个人无关。但你作为主管单位的负责人,你的下属单位和 职工出了问题,你是否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作为卫生局,医院的直接管理部门,理应主动作为,主动介入调查,给死亡患者家属一个说法,还其一个公道。同 时也应对涉事医生以及其所在医院的经营乱象等进行严肃查处。然而,我们这位“当家人”却说“不归他管”,是很显然的无担当意识和责任感,典型的占着毛坑不 拉屎。
       贵阳市住建局局长曾忽悠记者称:“你们搞错了,我不是局长”,我们这位局长比贵阳市住建局局长要聪明些,他知道如果他说“他不是局长”,前面那位局长的结局就是他的榜样,他忽悠记者的是“这事不归我管”,笔者不知道我们这位局长该管啥?
       如何整治这种滑稽的“忽悠”?笔者认为: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加强效能建设,加强问责机制完善与落实,强化责任意识,真正给党员干 部戴上“紧箍咒”。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以从严从重的有力措施,强力政治无责任、无担当行,还干部队伍的良好“生态”。  (文/林鸿飞)
       新闻链接:http://pinglun.iqilu.com/yuanchuang/2015/1128/26172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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