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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党保证离婚”是对党的玷污
发布时间:2015/11/29 21:05:39   作者:林鸿飞   点击:

      许多贪官都给自己的情妇写过保证书,其内容不乏“保证离婚”“如果碰老婆愿遭天打雷劈”等奇葩内容。更奇葩的是江苏扬州邗江区商务局局长马一平为了表示 “忠诚”,向情人写下结婚保证书,“谨向党保证本人于明年最迟后年同李清结婚,在这一年期间对李清做到一个丈夫的责任义务,否则愿承担一切后果。” (2015年11月28日牡丹晚報)

      我们这些“官员”为讨情人欢喜真是用尽了心思。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这位法官为讨情人欢喜,在保证书上盖上了法庭的公章;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机关工委原书记 周德的承诺书言词露骨,包括“保证不去碰老婆”、“每星期必须与你发生4次关系”“如果同老婆碰过愿遭天打雷劈”等等奇葩的保证无不暴露出我们这些“官 员”的嘴脸。我们这位向“党”保证的“官员”是对党的玷污。

      为了讨情人的欢喜,我们这些官员真是感想敢做,但“向党保证离婚”最终也没实现愿望,戏弄了情人,也玷污了我党。最后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其奇葩行为最终受到应有的惩罚,但如何规避这种奇葩的行为再次上演,还需出新招。
      笔者认为: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敢于对一切与“干部”、党员身份不符的行为说不。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切实把党员干部的行为关进制度的“笼 子”,规范其行为;三是加大惩处力度,真正形成高压态势,维护党的形象,还党良好的“生态”。 (文/林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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