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固县乡的村民,特向各大媒体举报固县乡党委书记韩某任职期间独断转行,任意妄为,违反八项规定,以权谋私,重大项目违规操作,实行一言堂,接受贿赂,操纵村两委选举,插手村级事务,扩大干群矛盾,任意人情,违规省批民政救济及低保待遇,其事实如下:
1、韩某2012年春被组织排到南方挂职学习,本来挂职地对挂职干部有宿舍食堂安排,但韩为了舒适享受,挂职期间的半年内多次乘坐飞机往返,长期住在宾馆,大肆请客挥霍,短短半年时间花销十几万元,给本来贫困的乡财政办公经费雪上加霜。
2、搞特殊化,装修豪华宿舍。韩某到固县乡任职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动用办公经费几万元给自己的宿舍进行了豪华装修,并还撞上了空调、卫生间、洗漱间。与乡镇的其他领导宿舍形成了巨大反差。
3、借 扶贫名义以权谋私。韩某同学冯某在按上村修建了蔬菜大棚,本已享受了政府的相应补贴扶持资金,但韩某了私利,授意乡政府再拨15万元给冯鹏,并让冯某给自 己买小轿车,供自己使用,车上户在韩某岳父李某名下,车号为晋E72587。乡镇党委政府上会时,决定拔付冯某15万元,让白乡长主持会议,自己故意不参 加会议,其韩某工作方法高明。(附录音证据)
4、工 程不招标,长期私用工程队曹某。韩某担任固县乡书记后,把在郑庄镇工作期间关系密切的施工队曹某带到固县乡,所有的工程不招标,私自决定让曹某的工程队 干,其中乡里修便民服务中心,车棚,锅炉房,厕所,总投资100多万元;晋城市纪委立项的固县河流域(高村段)生态扶贫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420万元。 固县乡所有工程由曹某干,是典型的官商勾结,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5、违 反组织原则和村民组织法,接受贿赂,封官许愿,操纵村级组织选举。例如:将庄村王某送给韩某3万元,韩某利用党委书记手中权利,暗中操纵选举。不按选举程 序进行,口头许愿,极力把行贿人推上,(封官许愿有录音为证)。王某在担任八届村委主任时的账务和财产,私自保存,不给下届移交。第九届村长多次向韩某书 记反映要求移交,韩某书记只字不提,整整保护了王某三年多不移交。造成了庄村重复购置办公设施,影响了村务工作。恳请有关领导督促第八届村委给第九届村委 移交他们的有关账目手续,我们才能完整连续的交给新一届村委一个明白的资产账务手续。否则,只是一个糊涂的、断头的不负责任的资产财务手续。可恨的是,韩 某书记还强行把村里在信用社开设的账户印鉴更换成王森彪一人,村长会计由王某一人全干,有这样的村级管理合理合法吗?
6、违反村级集体组织相关规定,独断专行,任意妄为,擅权揽权,私自决定由每一个村官代理三个村级组织会计,影响村务工作。造成村级组织混乱,矛盾重重。致使村干部无法正常工作,滋生不稳定因素。
7、违 背国家农村困难群众救济规定和低保户省批办法,采取简单粗暴办法,任意审核审批救济金和低保户,造成干群矛盾,群众怨声载道,叫苦连天。县民政局下拨的 21万元扶贫资金,哪个村给送上好处就给哪个村,既不按总人口也不按贫困人口,根本不进行调研。如:固县村3万,安上村3万(这两个是固县乡最富裕的村和 村民),高村2.4万,元上村1.5万,云首村1.3万,石泉村0.6万,将村0.6万,(石泉村和将村是固县乡最穷的村)。
在 审批低保户时不按民政部门相关规定,不入户调查,私送人情,授意村干部按个人喜好,利益申报办理。如:将庄村常栓红爱告状,达不到低保标准,韩某却授意村 干部出上会议记录,乡政府签注上意见,即可享受低保。如:张万怀既领着退休工资又享受着农村低保待遇,而乡里规定的八十岁以上老人,可享受低保的标准。 如:将庄村高腊花八十五岁可享受低保,而常保文夫妇都是八十四、五岁的老人,由于没关系享受不上低保。像上述情况固县乡比比皆是,举不胜举。致使党和国家 对困难群体的温暖政策达不到体现,群众骂声连连,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8、村 里老百姓把王某村长,肆意挥霍贪污公款并告到纪检委,在纪委干部查案过程中韩海亮书记到处说情,从查案到结案用了很短的时间,草草结案。迫不及待的召开乡 党委会,给王某一个党内记过处分,这就是党和政府给予韩某书记手中的权利,在基层到处玩弄权利,指使的村干部王某,王某某等人胡作非为,固县成为他们的小 王国。恳请有关领导给予解决。
此致
敬礼
举报人:山西省沁水县固县乡的全体村民二0一五年十二月
原文:http://www.zgmszk.cn/laixinzhaodeng/2015-12-15/343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