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个地级市司法局,想成立一个公证处并出台一份任命文件,这本是件十分正常又简单的事情,但是,在内蒙的鄂尔多斯市,这一份文件不仅闹出很多笑话,还弄得自己五年多的时间不得安宁,最后连当地的两级法院及机关事业登记管理局也被牵了进去,在媒体上也闹得沸沸扬扬。这一切,都因为一个叫鲍先锋的人。
那么,真的是这个鲍先锋专门与当地司法系统及政府部门过不去?还是这些部门真的存在很多违规及违纪问题?几日前,记者再次来到鄂尔多斯市,将近五年来,发生在这里因一份任命文件引出来的种种怪事,进行了一一梳理。
缘起:同一天的两份任命文件
一切事情还得从2010年说起。
这年的春天,鄂尔多斯司法局准备在下属的一个叫康巴什的地方,再成立一个公证处,但考虑到谁来当法人及这个法人资质等问题,鲍先锋是个最合适的人选,于是,2010年8月23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出台文件,其内容为调鲍先锋从这个市的东胜区公证处到康巴什公证处工作。两天后的2010年8月25日,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又以文件的形式,任命鲍先锋为康巴什公证处负责人,也就是主任。按常理,这个《关于康巴什公证处负责人的任命决定》的文件,先要上报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备案,同意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然后鄂尔多斯司法局再拿着这司法厅颁发的《执业证》和任命文件,到鄂尔多斯市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这个司法局基本上也是这么做的,但是,送司法厅领取《执业证》的文件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领取《法人证书》的文件,却不是一个文件,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给“掉包”了,如何“掉包”的呢?很简单,同一天,同一个编号,内容也几乎一样的文件,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文件中,“鲍先锋”的名字却变成了一个叫“贺霞”的人。
同一天,同样一个部门出台的出一个编号的文件,却任命两个人为康巴什公证处负责人,是人为有意还是哪个环节出现错误?这是让人十分费解的事情。记者手里拿着这两份文件越想越觉蹊跷,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呢?一个地级市的司法局还能出台假文件不成?此时,做为已被任命主任的鲍先锋还蒙在鼓里,他根本不知道他的这个负责人的位置,在市司法局的文件里,还另有其人,因此时,上报给自治区司法厅的文件已得到批复,而且,自治区司法厅颁发的《公证机构执业证》已下发到了这家公证处,负责人一栏上明明写着鲍先锋的名字。
事情很快也就明朗化了。
按程序,公证处人员接下来就得拿着《公证机构执业证》和司法局对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但是,这个“代码”和“登记证”办下来后,法人一栏却不是鲍先锋,而换成了贺霞的名字,这让鲍先锋很是不解,确切的说有些恼火。他对记者说:“从司法局的文件,再到自治区批下来的“执业证”,负责人都是他的名字,为什么到另外两个证件就换成了贺霞这个人了呢?鲍先锋说:“本来,办证机关也应凭‘文件’和‘执业证’直接办成我的名字。”但是,法人变成了贺霞已成了不可更改的事实。也从此,鲍先锋走上了一条为自己讨回公道的“不归路”。
怪事:法人贺霞原来是个“影子”
按理说,当这些手续完成后,鲍先锋或者是贺霞就该在这康巴什公证处走马上任了,但是,当时上任的却是一位叫郭永清的人,他当时是司法局的一名公务员,在《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不允许兼职的情况下,却当上了企业性质的公证处的主任,鲍先锋变成了主管业务的副主任,而贺霞这个人,从来没有在这个公证处露过一次脸。
贺霞到底是何许人也?什么背景?到底有没有这个人?在公证处人员的怀疑目光中,当任鄂尔多斯司法局的武社平局长站出来说话了,但他公布的关于贺霞的信息有许多不实之处,比如,她的祖籍是内蒙古,几十年前便在北京定居并工作,这是根本没有的事。她在中国人民大学读的也不是法律硕士,而是法学硕士,两者有很大区别。她也不是什么执业律师,她的律师证早年就被吊销了,如今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她的身份,如何也不合乎做公证处主任的人选,但鄂尔多斯司法局真的就拿她来“顶名”。在记者找到她时,一提及“康巴什公证处”几个字,此人便表示她不了解这家公证处,她与这家公证处没有关系。但是在这次采访,记者手中,分明有几年来她在这家公证处领取工资的“签字”条,记者在想,如果这签字不是她本人的,那又是谁领取了所谓贺霞的工资呢?还有,这个公证处从成立那天开始就是几个人都有股份的,一年有十几万到几十万的分红,鲍先锋有股份并领取过分红,那么,贺霞即然被任命为主任,能没有股份?那她的股份又是谁投入的又被谁领取了呢?看来,贺霞真的是这家公证处的“影子主任”了,那真正的主任又是谁呢?在鲍先锋这些年的“上告”中,他始终将这家公证处的真正负责人直指当时的司法局局长武社平,此人目前已任鄂尔多斯市政协副主席。
调查得知,在这家公证处,帐目已乱得一塌糊涂。就在公证处成立的第二年,这个公证处又换了一个领导,这个领导不是别人,就是时任局长武社平的亲弟弟,而此时,武社平也对全公证处的人员说:“我们得设两套帐,有自己留着的真帐目,有备检查的假帐目。”实际上,除这两套帐目外,还有一套是只有一两个人知道的,也就是司法局领导可以随时提钱的“小金库”。
鲍先锋的举报,引来了媒体的关注。从2013年到2014年,先后有中国青年报《影子主任及其背后分红》及一些网媒《鄂尔多斯康巴什公证处乱象调查》等诸多报道从不同角度披露此事,于是,这个市的纪检部门也介入了此事,纪检工作人员先是查封了这家公证处的帐目,发现司法局先后有46人从这个公证处领取过数额不同的款项,那么,这些人签字是本人吗?要是本人的话,那康巴什公证处成了司法局的小金库已是不争的事实,同时这更是司法系统的一个集体腐败行为。如果不是本人签字,那便是这家公证处在造假帐,以上一级领导机关领取钱款的名义造假帐,这样的问题似乎是个很难让人相信的问题,然而,从纪检机关的介入到这次记者前去采访,时间已过一年之久,纪检机关不仅没有公布调查结果,对记者的采访更是一字不言。还有,帐目一些明细中写有高档酒“送给司法局领导”、“请局领导吃饭”等这样的帐目,在当今也不能不说是中央严禁的事情,是一种腐败行为。
愤怒:司法局与机关事业登记管理局都成被告
能让鲍先锋到法院起诉司法局的导火索,还是去年“在全市选举公证处负责人”这件事。鲍先锋说,《公证法》上写得清清楚楚,选举公证处的负责人,也就是法人,一定要在本公证处内部进行选举,除非这个公证处没有能当法人资质的人,而康巴什公证处能当法人资格的人,有三位。选举前,在鲍先锋看来,这又是司法局的一个“阴谋”,是早已内定的又一个“贺霞”,结果如鲍先锋预料的一样,选举当中只有鲍先锋和另一位其它公证处的人竞选,鲍先锋当然落选了,“且选举时,不公开唱票,也不允许竞选人员查看选票”,鲍先锋说,不计名的投票为何还要这样的“保密”呢?这些,让鲍先锋,让记者都是想不通的事情,于是,鲍先锋想到了上法庭,让法官们将任命文件是怎么出台的以及文件的真伪做个裁定。
“原告:鲍先锋,系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公证处干部。被告:鄂尔多斯市司法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一位法官告诉记者,他从事这么多年的法律工作,这样的诉讼还是第一次见到。
鲍先锋的诉讼理由也十分的简单,几项内容可用“公开”两个字来总结,第一项就是“依法公开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于2010年8月23日出台的鄂司发(2010)129号文件:关于康巴什公证处负责人的任命决定,任命贺霞为康巴什公证处的负责人。”第二条和第三条与第一条内容相近,都是要求司法局将他们亲自出台的文件进行公开。这些个文件,本是司法局下发的任命康巴什公证处负责人的文件,本来都是应公开的,可是,文件下达五年之后,却要弄到法院去,让法院用法律来强制司法局公开这些文件,这似乎很不合常理。鲍先锋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用“公开”这个词,实际上只是一个诉讼法中的一个法律词汇,实际上,这些文件不是没有完全公开过,要是从来没有公开,那司法局是如何任命贺霞为主任的呢,鲍先锋这些年又如何一步一步往下走的呢?只是将这些让人啼笑皆非的文件全拿到法庭上,让法官给断定这些文件到底哪些地方出了问题,哪个是真哪个假?是假的,就得有人出来负责任,要都是真的,也得有人来负责任,就要看法院如何面对了。
几个月之后,这场本来就不该有的诉讼有了结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以“不是法院受理范围”为由将诉讼驳回。紧接着,鲍先锋认为鄂尔多斯市机关事业登记管理局发出的《事业法人证书》为贺霞这一环节上,有明显的“失察”或包庇行为,于是,又将这个单位送上法庭。而东胜区法院以“此案已过诉讼期限”为由,同样被驳回了。
到此,鲍先锋还是不服,他认为,不管是司法局文件造假,还是机关事业登记管理局的失职,都是没有诉讼期限的,怎么能就给驳回了呢?这岂不是官官相护不成?他将这两个案子上诉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果却是同东胜区法院一样一样的,维持了原判。
鲍先锋还是不服,他将这两个案子又先后抗诉到内蒙古自治区的高级人民法院,会有什么结果呢?几个月过去了,还没有一点的消息。
鲍先锋说,到了内蒙的高院,什么结果他已无法预料,但是,做为一名老共产党员,一名有着近二十年公证史的老公证员,这路一定要走下去的,不管什么结果。
记者手记:这个葫芦案何时能了结?
对于鲍先锋而言,这五年多的路走得实在是太艰难,只因追究鄂尔多斯司法局的任命文件及贺霞此人到底是谁的问题,他付出的太多。曾被停职了近两年时间,遭遇了多次恐吓及软硬兼施的事情,实在太多,但是,这位40多岁蒙族汉子还是全挺过来了。
几次采访此事,记者心中总有一种说不出的痛。面对鲍先锋本人不断的各个层面进行举报,还有各种媒体对此事的报道,鄂尔多斯市的检察、工商、税务、审计、纪委等相关部门,还有内蒙古自治区的这些部门,怎么就能坐得这样稳呢?这件事的幕后,到底是多大个人物甚至团体在操纵着?存在着多大的权利及利益黑色链条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将要撤销这个康巴什公证处,那么,记者在想,撤销的理由是什么?只因乱事太多?这个单位撤销了,就能抹去发生过的这些腐败事情不成?贪官跑到海外都得追回,人死了也要追究其同伙,这是目前国家的反腐政策,鄂尔多斯能成为“例外”吗?
仅一个康巴什公证处,就有巨额非法收入和支出,这些出处难查吗?按正理,相关部门早该介入此事,该没收的没收、该追缴的追缴。涉及的相关人员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查清假文件出台的整个过程,这些一点都不难,但是,在鄂尔多斯市,在内蒙古自治区,就是没人理,也许,这样的事情,在鄂尔多斯甚至是内蒙古自治区,是一区区小事不值得一查,那么,鲍先锋的路还要走多久呢?是否要等到熬白了头发或者变成骨灰才给他一个说法呢?
一份任命文件,已经演变成裹挟整个司法系统及多个政府部门的“葫芦案”,在这个不争的事实面前,到底谁来负这个责任?有多少人该为此事负责?在这个鄂尔多斯市,也许会永远成个谜,也许不久便会有答案,鲍先锋期待着,记者及鄂尔多斯的人民更期待着。
(记者孙学友)
一个司法局发出的三个同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