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通讯员 秦研
新闻
背景
法院审理的婚姻家事案件中,哪一类婚姻稳固性较弱、矛盾可能多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今年以来该院审理的离婚类诉讼案件梳理后发现,“半路夫妻”(再婚夫妻)由于在财产分配、子女抚养、信任危机等方面缺乏沟通,导致追寻幸福婚姻家庭生活受阻。调查显示,发达国家,如欧洲,70%的再婚夫妻表示,二婚更幸福。理由是:受过婚姻生活创伤的人,会通过学习改善认知,对生活习惯、金钱态度、感情磨合等有更为全面和深刻的了解。相比之下,离婚诉讼的再婚当事人尚未学会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学习和提高婚姻经营能力。为此,秦淮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出提醒。
权威分析
半路夫妻闹离婚的特点
所谓“再婚夫妻”,包括一方再婚和双方再婚(含复婚)情形。近年来,秦淮法院离婚诉讼案件中的再婚夫妻纠纷日趋增长,2016年以来离婚及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40余件。通过对这些案件梳理分析发现,相比于初婚夫妻闹离婚,这些“半路夫妻”有自身的特点,矛盾更容易爆发,危险系数高,家庭关系、社会关系更复杂。
年龄段的不同:“70前”中老年夫妻占绝大多数,超过七成,主要是双方再婚情形;而“80、90”再婚夫妻以一方再婚的居多。
离婚理由的性别差异:男方当事人多诉称女方骗婚、不尽扶养义务等,女方当事人多诉称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不公正等。
“假离婚”的原因:“假离婚”原因多为购二套房、申购经济适用房或生二胎等,复婚后又因财产分配、一方出轨等问题诉讼离婚。
与初婚的差别:离婚事由不同,初婚多为“一方出轨”,复婚这类问题罕见。家庭成员对纠纷的介入影响程度不同,初婚离婚案中,当事人特别是“80后”不独立,双方家人介入多,导致纠纷扩大化复杂化;再婚离婚案中,往往经济条件优越的当事人一方,家庭成员关注和介入多。
案例剖析
半路夫妻离婚率高的原因
原因1
信任危险
男方指责女方一提钱就是“居心叵测”,女方指责男方不交工资卡是“不想好好过日子”,法官审理再婚夫妻离婚诉讼时,这样的相互指责在庭审中经常可以听到。
婚后一年花17万丈夫怀疑妻子“骗婚”
赵先生和李女士是一对再婚夫妻,经人介绍相识后,一开始相谈甚欢,很快领证成婚。男方经济状况好于女方,婚前,他们并没有对各自的财产进行约定,搭伙过日子后,矛盾渐渐显现出来。
婚后,李女士要求丈夫“养家”,买结婚戒指等“大件”支出均由赵先生承担。后来,连李女士买衣服、办美容卡、逛超市等日常支出也都在刷赵先生的卡。赵先生发现,一年不到,这位再婚妻子从自己手头拿走了17万元。一年花了17万,这个数字令赵先生怀疑妻子是来骗婚的。为此,他诉至秦淮法院,以妻子“骗婚”为由,要求离婚。
庭审中,赵先生称,相亲前曾明确告知对方自己想要孩子,李女士也答应得好好的,可结婚后,李女士不愿与他发生关系,孩子没有,自己的存款倒是被李女士挥霍得差不多了。
■法官心声:
“半路夫妻多为财”,这是悬在很多再婚夫妻及其家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对此,男女双方有不同的解读,其中关键是相互信任问题。女方认为,再婚不办婚礼、不拍婚纱照就已经做出巨大牺牲和让步,男方还舍不得将经济大权交出或不愿公开,就是对女方不信任。男方则认为,再婚就是找个伴搭伙过日子,女方一提钱就是居心叵测。
原因2
动机不纯
有人再婚是为了有间房,有个住所;有人再婚是因为自己年老体弱,想有个人在身边端茶倒水,伺候一日三餐。所谓的“动机不纯”,是缺少爱的婚姻,这样的婚姻怎能经得起考验。
嫁进门 妻子发现 自己不过是“保姆”
葛某是一名退休工程师,丧偶后,通过朋友介绍与现任妻子李某结婚。葛某的经济条件非常优越,而他结婚的目的也相当明确:希望有个人能服侍他的晚年生活,照顾好他的日常。对于这一切,李某是完全没有想到的,以至于婚后,当她发现自己类似保姆的妻子身份,既不服气也不甘心。有一次,在葛某生病时,双方因彼此照顾的问题发生口角,冲动之下,李某对葛某动了手,将其打伤。李某的爆发,令葛某大为震惊,对日后的生活也不再抱有希望,遂以家庭暴力为由诉至法院,坚决要求离婚。
年过七旬的胡某,与葛某的遭遇有点相似。从事业单位退休后,丧偶的他需要找一个人照顾。2004年与安徽来宁的离异女子在麻将档认识,2005年结婚。婚后,女子好打麻将,存自己的钱,花男方的钱,甚至将男方房屋拆迁款7万元全要走了。之后,胡某因中风半身不遂,女子即离开不闻不问。无奈之下,胡某住进了敬老院并由子女代理提出离婚诉讼。
■法官心声:
再婚动机目的不一致,埋下基础不牢的婚姻隐患。当下社会,再婚的动机各式各样,有的是为了追求新的感情归属,有的是追求生活物质帮助,有的是找人生子圆梦,有的是找人照顾晚年饮食起居等。如双方不能充分了解各自心理状态,并通过沟通取得共识,一旦再婚后不能满足或出现落差,心态极易失衡,矛盾纠纷接踵而至。
原因3
“后妈文化”
共同生活的继子女,夫妻双方会对两边孩子的消费层次、发展计划、房产分配等区别对待,产生矛盾。不共同生活的继子女,一方会对另一方的探视时间、抚养费的支付、额外花费的开支产生矛盾。
能给自己儿子买房
为何不给继子买?
朱先生和廖女士20多年前组成家庭,他们都是再婚,各自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20多年来,夫妻俩一直相濡以沫,相互扶持。但在不久前,朱先生没跟廖女士商量,就把自己名下一套房改房过户给了自己儿子。当朱先生拒绝把名下另一套拆迁安置房过户给继子时,夫妻矛盾终于“爆发”。
在廖女士的诉讼请求中,她列数了自己20多年来的“艰辛和委屈”,要求离婚并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划分房产赠给儿子。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再婚老夫妻两人均已年过八旬,2011年领证结婚。男方提出离婚时说认为女方照顾不周,但在庭审中,女方则指出,夫妻两人并无多大矛盾,男方想离婚的最根本目的,是因为名下有套价值200多万的房子,看着房价不断上涨,男方儿子担心以后继承时有纠纷,“怂恿”老父亲先离婚。
■法官心声:
再婚夫妻的财产多是婚前财产,双方对这些财产如何在生前死后进行处分和安排,是非常敏感和棘手的问题,极易发生情感危机。比如,双方都会在合适时将财产安排到自己子女名下,但如未事先告知对方或双方协商一致,就会引发夫妻矛盾。不少子女因为财产问题对再婚父母的婚姻进行干涉,一定程度上成了中老年人离婚的“导火索”。
法官“号脉”
再婚夫妻“两道坎”:
财产分配、子女关系
在秦淮法院已经受理的这40多起案件中,超过七成发生在“70前”,一般各自或一方有子女,涉及财产分配、子女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相对多发。
法官说,曾经“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婚姻,由于双方组建家庭前缺乏充分、有效沟通,导致第二次婚姻的破裂,给夫妻双方及各自子女都会造成一定影响。
如何迈过财产分配、子女关系这“两道坎”?法官建议说,首先应在心理和物质上做好准备,特别要总结前一次婚姻的教训,登记前应尽量争取子女的理解;抛开面子,不要羞于谈钱,婚前应该对夫妻财产归属作出明确约定或者公证,经慎重考虑后再登记结婚。
另一方面,在处分自己财产时,哪怕处分的是个人婚前财产,要尽可能考虑对方利益,多沟通、多协调,“一碗水端平”才是幸福家庭的保障。
法官“处方”
婚姻幸福谨记“五字箴言”
●“找人要靠谱”
相亲时,要擦亮双眼识人。要利用自己生活经验多方了解对方性格和爱好、观点和品德,特别是了解对方前次婚姻有关情况,知彼知己,夯实再婚感情基础。
●“动机要端正”
目的性过强的再婚,当事人往往会因目的不能达成而心态失衡,最终影响婚姻生活。端正动机,拒绝投机,看重彼此情感交流,更容易保持婚姻长久幸福,也提高矛盾纠纷抵御能力。
●“准备要充分”
心理上和物质上都要提前做好准备,特别是总结好前次婚姻的经验教训,有可能的还要安排好个人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子女。
●“利益要兼顾”
无论是处分自己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所得财产,无论是想把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还是对方的子女,要尽可能兼顾双方利益,多沟通多协调,秉持公道,一碗水端平。
●“缘分要珍惜”
少年夫妻老来伴,老来得伴更难得。要珍惜再婚难得的人生缘分,心存感激。特别是再遇矛盾纠纷不伤感,不气馁,不灰心,多宽容,多总结,多改进,切不可重蹈此前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覆辙,二次留下人生遗憾。(文中人物系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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