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版刊发《法院判决为何执行不了?》记者调查文章,报道了安徽芜湖市江南机电公司赢了官司却得不到执行,导致该公司濒临破产的情况。文章见报后,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芜湖市、鸠江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推进此案的执行工作。
舆论监督后,该系列案件执行工作情况如下:
至2016年12月20日,我院统一了奇瑞控股、康美特公司和东向公司关于120余台大客车做报废处理、尽快实施腾空以及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的意见,并要求各股东各自出资200万元资金解决江南机电公司部分租金和实施腾空的资金,并已支付200万元给江南机电公司。
12月27日,我院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办下,决定三家股东立即向法院补缴注册资金出资不实部分,奇瑞控股和康美特公司应各自补缴2050万元,东向公司应补缴650万余元;当日启动对大客车实施腾空作业;股东成立自行清算组织。
截至12月27日17时,奇瑞控股2050万元、东向公司650万余元已汇入我院账户,我院又将400万元汇入江南机电公司账户;余款3853585元已于28日付清;延迟履行的债务利息由江南机电公司与瑞鹏客车公司清算小组直接洽谈;厂区已清理部分大客车;康美特公司款项正在筹措中。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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