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启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日前公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用殴打、电击等方式戒除学生的网瘾,遭到舆论的广泛质疑,可是,这类粗暴的戒网瘾方法,却受到一些家长的“追捧”。如果不能在这些粗暴手法之外,帮助陷入网瘾的孩子戒除网瘾,即便立法禁止这类粗暴手法,也难以让这类手法彻底消失,而可能转向地下。
我国未成年人有相当比例存在网瘾问题,这和未成年人所处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环境有关。未成年人陷入网瘾,与戒除网瘾手法粗暴化,有着同一个根源,尤其是家庭缺乏对学生的生活教育,在使用电脑、手机方面,有的学校和家庭采取简单的禁止和说教方式,而在孩子陷入网瘾之后,学校基本不管,让家长自己面对,而心急火燎的家长希望孩子一夜之间戒除网瘾,于是电击、体罚手法戒网瘾受到追捧,这些手法能让家长很快看到“效果”——孩子在体罚之下,不敢再玩游戏,可一旦离开体罚约束,更痴迷游戏。
发达国家的电脑普及率很高,可未成年人网瘾问题却没有我国严重。其经验是,重视对孩子的生活教育,而使用电脑、智能手机是生活的一部分,家长会陪伴孩子一起使用电脑、手机,告诉孩子控制使用电脑时间,在上网时,不能进入哪些链接,要注意甄别不良信息,防止网络诈骗等。在家长的陪伴下,孩子就逐渐养成上网习惯,控制上网时间,自觉屏蔽一些不良信息。而为帮助家长引导孩子上网、娱乐,国家对影视、文学、游戏都有分级制度,提示哪些内容完全适合孩子,哪些信息不允许18岁以下未成年人接触,哪些需要在家长陪伴下观看、浏览。
这种陪伴引导让未成年沉迷网络者大大减少,而如果有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矫正的方法,依旧是生活教育,即给予这些孩子更多的陪伴、交流。那些沉迷网络游戏者往往在现实中缺乏家庭交流,感到独孤、寂寞,缺乏自我认同。在引导孩子走出网瘾中,学校、社区和家庭都发挥各自作用,还有社会公益组织介入,不会让家庭独自面对。
而我国则不然。当孩子沉迷网络之后,学校和家庭不重视生活教育的问题进一步凸现。对学校来说,一旦学生出现网瘾问题,成绩下滑,就会被视为问题学生,很多学校不希望在这些学生身上花时间,而是交给家长处理。而长期缺乏和孩子沟通、交流,没有陪伴孩子成长意识和行动的家长,只有病急乱投医。那些采用打骂、体罚手法进行矫正的机构,就这样让家长“看到希望”。
根据送审稿,家庭、学校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对于有沉迷网络倾向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指导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配合家庭、社区及其他机构进行教育和引导。这明确了学校、家庭、社区的责任,可问题在于,如何让学校、家庭和社区真正重视对学生的生活教育?假如学校只关注学生的知识教育,而家庭教育也追求孩子考出好的分数,学校和家庭都没有耐心关注孩子的成长过程,那怎样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呢?如果学校把网瘾学生视为影响学校整体学习成绩的负面因素,将他们抛弃掉,家长从哪里去寻求帮助?对此,如果立法不明确学校的具体责任,就不会有学校真将其当回事。
因此,要消除粗暴的戒网瘾手法,最为重要的是重视对学生的生活教育,不能只是知识教育。这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都必须转变理念,并需要相应的教育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