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3月2日电(记者 方堃)2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7年3月3日起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通知》明确,自3日起,杭州市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通知》还调整了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要求“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杭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通知》还增设了针对杭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限购措施,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农历春节过后,杭州房地产市场购买需求旺盛,部分投资需求包括外来购房需求重新升温,尤其是大江东和富阳等非限购区域,外地投资者购买比例升温更为明显,大江东外地人购房比例连续几个月高达50%。”杭州透明售房研究院院长方张接认为,此时杭州政府果断出手,及时而有必要,表明了其坚决维护杭州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决心和信号。
记者了解到,杭州在2016年9月重启限购,发布土地新政,2016年11月调控再升级。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告诉记者,此次杭州再次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加大限购力度和范围,有助于抑制投资性需求,保护真正刚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