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婕)昨天,青岛银监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被处罚20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此次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该条款涉及六项违规行为分别是: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
官网信息显示,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6月经央行批准成立并正式对外营业,是首批获准全部本外币业务经营范围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等共同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截至2011年末,注册资本增至15亿元,资产规模达到380亿元,位居全国财务公司同行业第九位,家电行业第一位,利润总额位居全国第五位。该公司可以提供公司金融、消费金融、国际业务、结算等方面的业务。按揭贷款属于消费金融方面的业务。产品介绍显示,为支持海尔地产购房客户,海尔财务公司协同海尔地产公司共同为您推出房屋按揭贷款业务。该公司选择当地网点多、服务优质的银行作为代扣银行,提供便捷的还款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