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江灵(化名)与胡月(化名)原本素不相识,只因某日江灵接到一匿名电话称其丈夫在外面有人,江灵遂找到胡月,误把其当成“小三”将其脸抓伤。近日,南昌市青云谱区法院审理了这起因误会而产生的人身伤害纠纷,判决江灵向胡月赔礼道歉,并赔偿胡月美容手术费等费用6943元、精神抚慰金3000元。
2013年七夕节前某日,江灵突然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对方称:“快过节了,管好你自己老公,你老公于彬(化名)在外面有人了。”接到电话后的江灵怒火中烧,顾不得与老公于彬对质,便直接打电话给自己姐妹,打车直奔匿名电话所指的街区,找“小三”算账。
当江灵经过街区某店时,恰遇胡月在店内,江灵觉得胡月与匿名电话描述的“小三”相吻合,遂冲上前去,朝胡月脸部死劲抓挠。胡月大声呼救后,旁人急忙拔打110报警。接警后,警察及时到达现场,发现是一场误会。事实上,胡月根本就不认识于彬。派出所在调查了解上述事实后,遂对江灵作出了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然而江灵的鲁莽行为,对爱美的胡月来说,造成了较大的伤害,一方面,胡月脸部伤痕经鉴定为轻微伤乙级,为了消除脸部瘢痕,胡月多次跑到美容医院实施瘢痕去除术,花费诊疗费6200元;另一方面,江灵的行为在不知情的民众中,给胡月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双方就江灵如何赔偿胡月及赔礼道歉一事,协商不下。于是,胡月一纸诉状将江灵告上法庭,要求江灵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美容手术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14000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江灵因误会胡月与其老公有染,而将胡月脸部及颈部当众抓伤,侵犯了胡月人身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另考虑到江灵抓伤胡月的原因系其不合理的怀疑,且胡月受伤部位的特殊,给其容颜造成较大影响,给其身心带来了较大的痛苦,江灵应赔偿胡月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江西晨报记者 万凯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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