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海棠湾镇一名男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途中撞倒一名横穿马路男子,谁知这名男子也是个醉汉。近日,三亚交警对这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醉驾男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横穿马路的醉汉承担次要责任。
据介绍,事故发生在今年9月15日凌晨1点多,三亚海棠湾镇龙江村一名男子陈某喝酒后开车上路,驾驶一辆豪爵牌二轮摩托车从林旺市场向海岸大道方向行驶,途中碰撞到一名横过马路的男子林某,随后陈某驾驶的摩托车摔倒并刮擦起火,陈某和林某都受了伤,摩托车瞬间被烧毁了。
交警接到报警电话后很快来到现场勘查,并带两名当事人到三亚市中医院作了酒精检测。一查不要紧,结果吓人一跳,两人竟都是醉酒状态,其中驾驶摩托车的陈某乙醇浓度为92.83mg/dl,林某的乙醇浓度为83.28mg/dl。
最后,交警作出责任认定,陈某无驾驶证且醉酒驾驶,未注意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在此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而林某醉酒后横过马路,不在人行横道上行走,在此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特别提醒:不仅酒后不能开车,醉酒后上路行走也是比较危险的行为。(三亚日报记者 赵庆山 徐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