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滁州市出台政策,严格管理房地产市场,确保该市房地产实现“稳市场、控房价”调控目标。
今年以来,该市房地产市场出现“销量急剧增长、房价过快上涨、地价增长较快”的不正常现象,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违规预售、炒卖房号、发布虚假广告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为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市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并于3月9日正式实施。该政策主要是加大土地供应、加强价格备案管理、调整信贷政策、加强市场监管等。该市对商品房进行价格指导,对明显偏离指导价格的楼盘,不予备案、预售;对已经备案的楼盘,出现明显价格偏离的,提出修正性指导意见,不服从的停止网签;对备案过的价格不执行、随意调价、变相调价的楼盘,停止网签销售。同时,该市还对房地产中介发布虚假房源,赚取房屋差价、违规代理销售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该市还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对居民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个人商业住房贷款仍按国家政策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20%;对居民购买第二套、第三套住宅,首付比例分别提高至不低于4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