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石家庄3月18日电 (记者 陈林)17日晚,河北省会石家庄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今年以来,中国多地相继出台或升级相关限购政策。仅在3月17日一天,就有北京、广州、石家庄、郑州等地发布对本地楼市的收紧政策。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执行秘书长、河北省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彦峰对此表示,多地出台限购政策将对当前房价过热进行“刹车”。
此次石家庄出台的意见,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有关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据了解,这一意见自2017年3月18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石家庄市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和高新区。
张彦峰认为,去年下半年石家庄房价上涨明显,经政府调控后今年上涨速度和幅度的势头依然强劲。此次限购、限贷政策的出台,是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的一种理性反应。
自去年10月以来,中国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相继出台调控政策,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有分析指出,这些城市周边辐射区的楼市因需求外溢而升温。
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等内容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中国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韩文秀在京表示,近期个别城市房价确实出现了比较明显的上涨势头,地方政府也正在陆续采取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