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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因新政购房违约不担责 中介费是否?\àe?[o?
发布时间:2017/5/2 23:01:17   作者:佚名   点击:

  原标题:北京“3.17”新政后,买卖合同纠纷终于有办法解决了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8日电(魏薇)等了一个多月,北京受“3•17新政”影响的购房者终于等到这条好消息。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从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因“3•17新政”导致商品住房交易无法进行的,法院依据双方举证判定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3•17新政”购房违约不担责

  一个月前,被称为北京“史上最严”的楼市“3•17新政”出台,北京房地产市场迎来了一大波“解约、违约潮”。不少购房者因政策变动,被卡在增加首付和赔偿违约金中进退两难。

  4月27日,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从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规划国土委三部门召开会议,就房产竞拍人购房资格和“3•17新政”实施后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履约纠纷裁定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因“3•17新政”影响导致商品住房交易无法进行的,法院依据双方举证判定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据介绍,三部门还进一步明确,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且买受人能够举证其确因调控政策出台导致首付款比例提高、无法支付首付款项,因而无履约能力的,其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的,法院可以支持。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这主要是维护政策影响下的双方的权益,可以解约也体现了政策力度,整体看,这一轮北京房地产调控从重从严,的确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表示,上述会议,对此前热议的“不可抗力”问题进行了研究。从会议精神中可以看出,若因为首付款提高导致购房能力下降无法履约的,实际上可以认为毁约是合规的,不用承担责任。这样做是对于买家的利益保护,这也体现了较为务实的楼市关怀导向,有助于降低目前出现各类购房纠纷现象。

  中介费是否退还尚无定论

  北京链家中介工作人员樊女士透露,此前因“3•17新政”造成的违约单,买卖双方大多能友好协商解决,退还定金,由于打官司的周期较长,一般卖房者也并不愿意在此事上耽误过多时间,影响之后继续交易。只有在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中介调解无效后,才会走司法解决的途径。

  除了定金问题,购房者可能还面临着中介费无法退还的情况。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注意到,此次三部门的会议中,并未提到受“3•17新政”影响违约后中介费如何返还的问题。

  对此,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分别咨询了链家、中原、我爱我家等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链家方面表示,因新政导致交易未能达成的,链家会退还所有中介费。我爱我家方面同样表示,因新政导致违约的,会退还所有中介费。中原地产工作人员称,如果双方交易不完成,可以向集团申请,法务人员会核实具体情况,判定是否退还。

  严跃进认为,对于中介来说,因为本身没有交易成功,佣金并不可以收取,不过从中介自身经营角度看,可以根据耗费的成本和精力适当收费,这是比较关键的一点。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曾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表示,新政出台后,买卖双方不得已解除合同的,各中介机构都自行决定中介费用是否退还,并没有统一标准。比如,大型连锁中介机构,因体系比较成熟,通常是全额退还中介费用,但这类机构的服务费用也较高;“小中介”服务费用低,客户承担的风险就更大,可能多数都不支持全额退还中介费。(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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