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国际副总裁孔令强6月13日在演讲中表示,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当中是个非常特殊的部门,即是国家经济主体部门,也是债务的主要承担部门。据官方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国企总体债务超过87万亿,占GDP的117%,而民营企业债务只占GDP的44%。“国有企业要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去杠杆是中国正在推动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一。目前,中国居民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杠杆率相对国际水平仍然较低,相比之下,更值得担忧的是企业的杠杆率。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企业的杠杆率高企,其中尤其是国企的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债务负担不断加重,成为去杠杆的主攻方向。
国企杠杆率呈现四个典型特点
其一,国有企业是非金融企业部门负债的主要承担者。根据中国社科院的测算,截至2015年底,金融部门、居民部门、包含地方融资平台的政府部门以及非金融企业部门的债务规模与GDP之比分别为21%、40%、57%和156%。财政部发布的数据,2015年末我国国有企业负债总额为79万亿元,占全国非金融企业总负债比重大约为74.8%,占当年GDP比重为116.7%。也就是说,企业部门的负债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中。
其二,国企加杠杆的效率下降,且地方国企是加杠杆的主力。2001-2010年,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基本呈正相关性,这意味着国企杠杆率的变化与其杠杆效率相匹配。2011年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背离,杠杆率持续上升的同时,净资产收益率却在不断下降。这说明国有企业加杠杆的效率在迅速降低。同时,2011年之后,地方国有企业负债增速快于中央企业,表明地方国有企业是债务扩张的主力。
其三,国有企业债务分布的地域差别明显,基本呈中部向周边扩散型分布。这与不同地区的产业分布有一定关系。2015年,国有企业的杠杆率以华北和关中地区为中心,北京、河南、河北、天津、山西、山东、陕西和吉林的国有企业杠杆率达到了67.5%以上。围绕中心扩散的其他省份,国企杠杆率依次降低,最边缘的黑龙江、新疆、广东等省份杠杆率低于59.9%。
其四,国有企业杠杆率的行业分布特征明显,且与交税比率高度相关。2015年,国有企业中房地产业、建筑业的杠杆率最高,分别达到了72.19%、70.96%。教育文化广播业、邮电通信业杠杆率最低,分别为39.2%、39.07%。同时,行业杠杆率整体与行业交税比率呈正相关的关系,这在部分程度上解释了为何地方政府会鼓励国有企业增加杠杆。
国企去杠杆的困难及建议
国有企业杠杆率偏高不是一个新话题,但之所以迟迟不能实现去杠杆,概括来说主要有以下四点困难。
第一,国有企业的职能过多,背负了额外的负担。这种负担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稳定税收。国企贡献了大量的国家税收,其每100元营业收入的纳税额是8.55元,私人企业是3.02元,外资企业是3.03元,国有企业的税赋为其他企业的2.8倍。二是稳定就业。国企创造就业的效率事实上要低于私营企业,但是稳定内部就业的压力迫使国有企业要从事很多非核心业务。例如,武钢办养猪场的目的是“充分利用富余的后勤人员,解决职工就业问题,履行社会责任”。三是稳定投资和GDP。国有企业的投资效率和GDP创造并不比私营企业更有效率和优势。但是在特殊时期,地方政府与国有企业更容易达成默契,国有企业因此成了政府部门实施逆周期调控的核心主体。
第二,国有资产处置敏感。去杠杆意味着资产和负债两端同时承压。其中,资产端的压力主要体现为国有资产处置比较敏感。一方面,处置国有企业资产的过程如果不顺利,就会出现旧账变新账的情况,这对国有企业的责任人会产生负向激励。另一方面,任何资产处置都对应着沉没成本的流失,沉没成本、估值损失等价值消失成了阻碍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的重要障碍。国有资产流失一直是非常敏感的话题,因处置资产而导致资产变现价值下降,是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另一个负向激励。
第三,国有银行部门面临较大的损失压力。除了资产端面临阻力,国有企业的负债端也面临巨大压力,因为国企的负债主要对应着国有银行的资产。国有企业通过处置资产而承受的损失,部分可以通过自身消化,但仍有相当部分要传导到国有银行部门,形成不良贷款。当前,大型国有银行在金融监管强化的背景下已经苦不堪言,承担着较大的资本金压力。因此,国有银行部门为了规避不良贷款,不会积极配合国有企业去杠杆。地方性城商行更是如此,他们的客户主要是地方国企,地方国企又是最近一轮加杠杆的主力。这些地方性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本身较弱,在国企去杠杆的过程中,承受的压力尤其大。
第四,国有企业去杠杆过于追求效率,反而导致效率下降。根据国发[2016]53号文,降杠杆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行业和企业的杠杆特征,分类施策,有扶有控,不搞“一刀切”。然而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各方都会在分类施策的标准中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导致分类处置的结果是“都不用处置”,稳妥有序的初衷产生了效率低下的后果。此外,去杠杆只是一种手段和过程,最终目的是通过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促进国企改革和提质增效。然而,当前在推动去杠杆的过程中,部分领域和部门把去杠杆从手段变成了目的。
针对上述困难,我们认为应该从四方面推进国有企业去杠杆。首先,要在控制增量的基础上处置存量。在严格控制新的债务增量基础上,对存量债务可以通过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加以处置。忽视增量指标,只会鼓励企业避重就轻,借新还旧,不解决实质问题。其次,鼓励国有企业自查历史坏账,然后由中央管理部门集中处置。清理坏账是一个伴随着剧痛的过程。实行中央管理部门集中处置,可以有效规避因国企负责人面临的负向激励问题,提高清理历史账务效率。第三,兼顾杠杆率的水平和效率,区分杠杆的“好”和“坏”。评估债务的可持续性要同时兼具三重维度:一看杠杆率水平,二看企业的盈利能力,三看融资成本。单看其中任何一个,都会失之偏颇。区分杠杆的“好”和“坏”,也就是要在杠杆率的基础上,考察企业的收益率水平和融资成本,好的杠杆可以保留,甚至依照需求增加,坏的杠杆则进行有序的压缩。第四,积极化解不良贷款,及时补充银行资本金。银行主动剥离不良贷款是化解债务风险的有效方法,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转让等多种方式化解不良贷款。同时,这一过程中银行会承受一定程度的资本金损失,财政部门应及时补充银行系统的资本金,如发行特别国债筹集资金、允许银行发行优先股以补充资本金等。(中新经纬APP)
【专家简介】何帆,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经济学教授、海上丝路研究院执行院长。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专家组顾问、财政部国际司顾问、商务部顾问、外交部国际经济司顾问。2005 年被评为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青年全球领袖、亚洲社会青年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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