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7月21日电(记者 谷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东台市两企业生产的海蜇和苏北菜籽王被抽检为不合格食品。21日,记者从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这两家企业已被要求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分析原因,立即整改,并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
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涉及24类食品共计37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罐头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其中,东台市海龙海产品醉制厂生产的海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0.28g/kg,标准值不得检出。东台市苏北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北菜籽王,苯并[a]芘检出值14ug/kg,标准值10ug/kg。东台市苏北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北菜籽王,苯并[a]芘检出值16ug/kg,标准值10ug/kg。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21日,记者从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两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责令企业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分析原因,立即整改,并监督企业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
据了解,东台市海龙海产品醉制厂生产的海蜇,批号为:2017/1/19,规格为:500g/袋。东台市苏北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苏北菜籽王,规格型号分别为:1.8L/桶,2017年3月18日生产;2.5L/桶,2017年3月11日生产。
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广大消费者在市场上如发现上述批次产品,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