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苗勇辉】 兴安盟五岔沟林业局:职工超千万工资被截留 局领导涉嫌参股企业谁监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以建设廉洁政治为目标,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方针,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着力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极大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如此高压反贪反腐的情况下,据知情群众举报称:内蒙古兴安盟五岔沟林业局职工工资打折发放,2017年一年截留工资超过千万,林业局正、副处级以上干部超档案标准领工资。除此之外,林业局个别领导还在企业参股,造成恶劣影响。
工资:职工打折发放 领导超标准领取
调查中,举报人提供了一份五岔沟林业局2017年工资表,工资表涉及五岔沟林业局1501名职工和7名五岔沟林业局医院(以于2015年9月30日改制归地方)职工。根据工资表显示五岔沟林业局正、副处级领导共11人,及部分正副科级领导出现,高出档案标准领工资的情况;而其他超过1400名职工工资被打折发放,最低的工作人员实收工资还不到档案工资的40%。
图注:五岔沟林业局职工工资花名册
以局领导赵新华为例,其职务为五岔沟林业局局长,正处级干部。按照档案标准,其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艰苦地区津贴、基础性津贴、奖励性津贴、交通费、通讯费加一起共计9881元,但实际实行的工资标准却是12304元,高出档案标准2423元;芮正阳,林业局党委书记,副处级干部,档案工资标准为8457元,现行工资10590元,高出档案标准2133元;程旭东,正科级干部,档案工资标准为7100元,现行工资7606元,高出档案工资506元。
根据五岔沟林业局工资花名册显示,95%以上的职工现行工资低于档案工资。例如田利刚档案工资为6272元,现行工资为2420元,两者相差高达3852元,现行工资仅是档案工资的38.5%;李运忠,档案工资7274元,现行工资4813元,两者相差2461元;除此之外,还有白启祥、包亚平、胡凤兰等39人只有档案工资,没有现行工资;张丽艳、张国庆等人没有档案工资,却有现行工资的情况。
对此情况,2017年12月25日,记者采访了兴安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根据工作人员介绍,五岔沟林业局的档案工资是由工资科给核定的,而现行工资是由五岔沟林业局自己核定的。经过工作人员联系,记者见到了五岔沟林业局劳动人事科副科长李琪,在采访中李科长承认现行工资是由林业局自身来核定,但是为什么会和档案工资出现差距,核定标准是什么,她并不清楚。随后,李科长以请示领导为名,回避了记者的采访,离开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6日,五岔沟林业局信访办主任刘玉彬,根据局领导的意思回复记者采访的问题时称:林业局的档案工资是由盟劳动局核定,目前是为了国有林场改革能进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以定的工资高;现行工资是由五岔沟林业局劳人科核定,林业局是按照企业化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规定,林业局有权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工资标准是依据工龄、电话费、交通费等内容评定的。
但事实上,根据兴安日报关于“兴安盟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的报道,早在2011年国家在7省区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以来,兴安盟就开始了国有林场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已于2015年就对五岔沟林业局剥离社会职能进行了改革。改革本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原则,将五岔沟林业局承担的社会职能一次性整体移交给阿尔山市政府,并于2015年9月底就完成了改革工作。
图注:五岔沟林业局职工杨某住房公积金信息
根据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显示,林业局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是以档案工资为标准的,以职工杨如龙为例,其档案工资为6337元,现行工资4803元;其公积金信息显示的月缴基数为6337元,月缴金额1520元,此基数正是其档案工资。既然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按照档案工资进行的,那么五岔沟林业局工资是否也必须按照档案工资进行发放?每年超过千万元的工资差额到底去哪了?
参股:局领导巨资入股企业 资金来源不明
事实上,知情人所反映的不仅仅是工资问题,五岔沟林业局还存在局个别领导干部在内蒙古森发林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发公司)入股的情况。同时举报人还提供了一份2009年12月份森发公司持股额10万元以上人员名单,共涉及五岔沟林业局79名干部职工。
据调查,森发公司是以速生丰产林(商品林)生产、加工和销售,农林牧副产品科研、开发、收购、加工销售等经营项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为87194905.00元人民币;根据该公司2006年变更章程显示,公司股东为:内蒙古森发林业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货币出资20977903.21元人民币,占总股本24.06%;李文祥(原五岔沟林业局局长)、李泽民(原五岔沟林业局副局长)、张峰(现任兴安盟林业局局长)、刘凤君(现任五岔沟林业局副局长)、杨继太(原五岔沟林业局副局长)、林喜平(现任五岔沟林业局副局长)、温彦学(原五岔沟林业局工会主席)、陈向东、芮正阳(现任五岔沟林业局党委书记)等九名自然人股东共以货币出资66217001.79元人民币,占总股本75.94%;所有出资均为实缴。
图注:森发公司章程股权结构
其中李文祥出资46343992.62元,占53.15%;李泽民出资10559790.52元,占12.11%;张峰出资2719900.00元,占3.12%;刘凤君出资1529100.00元,占1.75%;杨继太出资1245592.00,占1.43%;林喜平出资1113196.00,占1.28%;温彦学出资1491504.65元,占1.71%;陈向东出资181818.00元,占0.21%;芮正阳出资1032108.00元,占1.18%。
针对五岔沟林业局干部职工参股森发公司的情况,记者采访了五岔沟林业局党委书记芮正阳。芮书记表示已经退出森发的股权,但是退股的时间已经记不清楚了。记者质疑为什么森发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的股权没有发生变更?芮书记:“那是森发公司的事,我不知道”。
根据该公司年报显示:2013年该公司资产总额35765万元;2014年企业发展迅速,资产总额达到46628万元;2015年,公司股东发生过一次变更,原股东张峰的股权转让了新股东吴兆宽,股权转让金额为2719900.00元,占股比例为3.12%。截止到2017年12月25日前,该公司股权信息没有发生过变动。
2017年12月25日上午9点10分,记者在知情人的协助下前往兴安盟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该公司基本信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记者从兴安盟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取了相关信息的当天,森发公司迅速做出了股权变更手续,将李泽民、吴兆宽、刘凤君、杨继太、林喜平、温彦学、陈向东、芮正阳八人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内蒙古森发林业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森发公司注册资金未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事业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01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中组发[2013]18号)就要求,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违反规定的,必须在意见下发后3个月内免去或由本人辞去所兼任(担任)的职务。清理工作完成后,如再发现党政领导干部有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的行为,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岔沟林业局存在的种种问题到底是如何产生的?每年相差超过千万元的工资是否真如知情人所说被截留?被截留的工资款项又去哪儿了?是五岔沟林业局私设小金库还是存在严重的贪腐问题?局领导巨资入股企业的资金来源又是什么?五岔沟林业局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和社会公众期待真相,本刊将继续跟踪报道。来源:祖国网
原文链接:http://caijing.nvwaxx.com/newsshow.asp?id=22804&big=5&smal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