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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府谷县能东煤矿负责人渉多重违法 背后疑有“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8/2/4 19:25:35   作者:蔡N?yWS   点击:

陕西省府谷县能东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东煤矿)股民代表武买小、赵子俊、李建卫、范和平等人日前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能东煤矿法人兼董事长王治明、监事白世平等人涉嫌职务侵占、非法挪用、巨额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致众多股民血本无归,损失惨重。恳请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查清事实真相,并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维护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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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份题为《扫黑除恶,王治明、白世平等人涉嫌职务侵占、非法挪用、巨额行贿的保护伞是(榆林)市、县某领导、某局长》的反映材料中,股民代表们陈述了事情经过:陕西省府谷县能东煤矿有限公司是于2009年3月12日由府谷县原木房沟、马如渠、庙渠煤矿整合而成立,三矿股比分别为38%、34%、28%。我们是数千名实际出资1.8亿多元股金的股民,实名反映该煤矿注册股东王治明、白世平、刘兴基、訾光钧(煤矿非注册股东)涉嫌职务侵占、非法挪用、巨额行贿等违法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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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王治明8.77亿元、白世平2.24亿元、刘兴基7935万元、訾光钧6742万元、何军2100万元、王永茂1000万元、王佳美200万元 、党中300万元、韩永龙200万元 、刘明5999万元、李生杰2000万元、张胜荣500万元,榆林某领导2110万元、榆林某局长1600万元、榆林某局长1760万元、银行某领导1500万元、派出所长张某虎200万元,银行财务顾问费2200万元、建行贷款手续费472万元、西安征地款400余万元;2015年4月底以前的帐。以上这些钱只有他们的,难道就没有我们的吗?

其二,公益性捐赠六次共计1560万元。是真的捐赠款吗?

其三,私购爆炸火工品帐目反映2299.7万元。府谷县历年来多起特大爆炸案就没有一滴血的教训吗?

其四,王治明说白条子是“见不了阳光的钱”,数以亿计。为什么见不了阳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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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涉嫌的问题还包括:1、他们以煤矿抵押贷款11.5亿元,擅自私分煤矿贷款4.8亿元之多;2、以他人名义侵占8000多万元;3、煤矿为他们垫支私分贷款利息1.3亿多元;4、股东非法挪用原木房沟煤矿利润上亿元之多;5、利用能东煤矿的资金,来偿还白世平侵占原木房沟煤矿股民的红利4000多万元;6、该矿成立至今生产原煤1000多万吨,每吨纯利润以150元计算,煤矿至少应有15亿多元收入。从成立至今10年之久仅给部分股民分配10%的生产利润,难道每年仅有1%的生产利润吗?若是这样百年才能回归血本;7、马如渠煤矿在入股时说2.6亿元,在2015年履行协议时,变为3.48亿元,其中8800万元从何而来?8、无姓名的个人入股是哪位领导?

2009年白世平诱惑受害股民80多人向他所在的银行贷款4000万元,只办手续,没有拿钱,在他的煤矿给他入股。贷款人按期还清银行本息,受害股民血本未血,是典行的“狱中人”刘旭明诈骗模式。多户口与“房姐”龚爱爱如出一撤。同时,王治明、李生杰与“黄金大王”张孝昌有暗箱经济来往;李生杰给白世平情人朱瑞打款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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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白世平系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人,党员,持有三个户口,两个金融机构(长安银行、神木农商行)股东兼领导,驾驶警车(陕K一OA89717)。涉嫌滥用职权,非法集资(职务便利、诱惑贷款),侵占挪用(煤矿资金、股民滩配),巨额敛财(7处煤矿、三处加油站、14套房产等等),包养情妇(朱某)1.8亿元,西安、神木商产、地产等等;王治明系陕西省榆林市尔林免镇人,府谷县能东煤矿有限公司股东、法人兼董事长,与白世平是妻妹夫(连襟、挑担)关系。涉嫌利用白世平的权威职务之便,伙同非法集资大量资金,侵占挪用煤矿股民资金,到处投资,遍地炒房,并神府多家企业持有股份;张某荣是否原神木县副县长职务(待调查);党忠系府谷县煤炭协会会长(应是党员),其中在2012年1月15日煤矿于建行贷款1亿元中不明真相也涉嫌侵占煤矿贷款300万元;王佳美与党忠同时同行同笔贷款中也涉嫌获取了200万元;张某虎系府谷县老高川乡派出所所长(应该是党员),其中在帐中该矿科目余额明确记载着200万元,不知何故?刘明在2012年7月3日华融信托贷款2亿元中,涉嫌侵占5000万元,后期涉嫌占用近1000万元;李生杰在2013年1月16日民生银行6000万元中,涉嫌获取了2000万元;何军涉嫌2100万元。

2013年初至今,五年上访路,实事无人管。闹过煤矿,到过政府,走过县市,问过领导,举报过、控告过,方法都用过,所有问题全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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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股民高利贷款煤矿入股,能东煤矿年年正常生产经营,数载不予分红,导致股民至今10年来债台高筑,无法生活。因此,股民们数次前往煤矿、屡次政府上访,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于2015年1月19日几百名股民集体到府谷县政府上访未果。1月25日股民将涉嫌侵占、挪用数亿分红款的股东白世平,在神木县东奥大酒店找到,理论此事后经其他股东及社会知名人士协调处理,签订了由能东煤矿、股东与股民的三方协议,却拒不履行;2015年12月26日,股民们找到了当事股东白世平再次理论此事,白世平却动用了一帮东北的社会人员,对股民们拳打脚踢、恐吓威胁。股民报案后,不予立案,又到县公安局、刑警队,最后派出所立案,并未做深入调查处理,也未向报案股民回复就将案件私自撤销。

因股民理论此事强力,隐名股东于2015年11月16日到陕西省工商局及时阻止了注册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17日部分股民到榆林市政府上访,市政府信访局协调神、府两县的相关部门进行座谈协商,后让重返府谷县政府处理。而府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用“踢皮球”形式,多部门经常以不在岗、不管事等各种借口推诿延时,始终不予处理问题;府谷县关于此事成立过工作组,在举报人毫不知情下就将工作组撤销。就这样哄来骗去欺骗股民,至今始终没有结果。

2017年8月1日,股民再次来到榆林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上访,检察院举报,给反贪局递交了一份举报材料,没有结果;于2017年8月份,我们带着材料拿着证据前往北京,最高检、公安部发文由至省、市、转到府谷县,把高级发文视为废低一张,报案数月无回复,市县上下推诿。2018年1月份,《华商报》记者到府谷县相关部门及煤矿实地采访后,府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给与我们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又进行复议于复核市公安局。

能东煤矿负责人的滥用职权及当地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严重损害了煤矿、股民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当地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稳定。其因之一是现实“诚信缺失”,老板强占股民财产不给股民分红已成常态;之二是市场经济不允许这样的违规行为扰乱金融体系,从而导致很多贫民百姓因“三角债”和“高利贷”走投无路;之三是可以挽救部分极度困难贫民于水深火热之中。

“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依法查清事实真相,维护广大股民的正当权益。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对那些支持、纵容和包庇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的个别官员要深挖细查,严肃追究。”陕西省府谷县能东煤矿有限公司股民代表如是说。(来源:晨报新闻 作者:傅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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