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先生60多岁的母亲感觉身体不适,被家人送至松原医院进行就诊,由于当地医院条件有限,拍片子之后,医院无法确诊。
2016年,12月13日,郑先生的母亲被送到长春嘉和医院救治,医院在未进行检查下,认为郑先生母亲得了阑尾炎,随后,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给郑先生母亲做了3次手术……
“刚到医院的时候,医生没给我母亲做啥检查,根据经验,说她是阑尾炎。”郑先生说,家人对医学方面的事情都不懂,当时医院说是阑尾炎,他们还比较开心,庆幸母亲没有得不好的病。
本以为做完手术,母亲就没事了,可郑先生没想到的是,当天手术,医生并没有给母亲切掉阑尾。
“打开之后发现不是阑尾炎,医生就又给缝合了。”郑先生说,这样的情况是他从来没有遇到的,手术前说是阑尾炎,怎么已经开刀之后又不是阑尾炎了呢?
2016年12月19日,长春嘉和医院给郑先生的母亲做了第二次手术,此次手术是为了切片做病理。手术后,老人一直插着胃管,无法进食,吃啥吐啥。
这时,郑先生和家人才知道老人得的是癌症,并不是阑尾炎……
“当时我们都非常担心,老人原本身体就不好,还不能进食,身体肯定吃不消。”郑先生说,当时家人非常着急,后来又出现的高烧症状,这时医院院长检查后,告知家属,老人在手术后出现粘连了,需要再次手术……
2017年1月3日,老人进行了第三次手术。
“手术前,医生说很快,也就十分二十分,就能完事,可进去之后,迟迟没有结束手术,整个手术持续了两个多小时。”郑先生说,当时他就感觉非常不好,手术肯定不会顺利,医生走出手术室后,告诉他,肠道内出现了漏点,他们无法找到漏点。
“当时我们真的是受不了了,肠道漏点找不到,每天更换十几个面部,脏污不停向外漏。”郑先生说,当时他多次找到医院,但医院给出的答复是他们也没办法,这是“癌症晚期”都会出现的症状。
无奈之下,2017年1月16日,郑先生将母亲转院到吉大一院,经过医生的严查后,找到了老人肠道的漏点,很快将粘连的问题解决了,2017年2月3日,老人出院。
“这时我们就认为这属于医疗事故,找长春嘉和医院,他们不承认。”郑先生说,长春嘉和医院的治疗效果让他和家人难以接受,更让老人承受了很多痛苦。
2017年8月29日,郑先生通过省医学会做了医疗鉴定,经过专业鉴定,长春嘉和医院在给郑先生母亲治疗的时候,确实存在过失,最终判定,长春嘉和医院应该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现在老人已经去世了,我认为嘉和医院在给老人治疗期间,非常不负责,存在很大过失,这让我们家属接受不了,希望医院能给予赔偿。”郑先生说。
事后,记者跟随郑先生来到长春嘉和医院,对于鉴定结果,医院没有否认,他们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双方关于此期间治疗费用问题产生了争执。
郑先生认为,为了尽快为老人治疗,他们除了在医院花了治疗费用之外,还找中医进行治疗,此外,还给老人雇用专人进行护理,这些地方也花了不少钱。
医院认为,他们只愿意承担医院花费的费用,至于其他费用并不应该由医院承担。
目前,郑先生已经找到律师,准备通过法律手段来为自己维权,很快,他将通过律师所起诉长春嘉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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