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特大盗伐案“11•21”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侦破特大非法盗伐、收购林木案记实
记者 郭树寨
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专案组组长,郭石林亮剑:命森侦分局政委刘大勇,为专案总指挥。
吉林省是全国重点林业省份之一,东部长白山区素有“长白林海”之称,这里山峦起伏、林木葱郁。
面对“长白林海”这一靓丽的生态地标和物华天宝的森林资源,吉林省森林公安牢记使命、创新理念、勇于担当,“用心”守护在绿色资源的第一线。
党委亮剑 “铲除毒瘤”
2016年11月至12月间,吉林省森林公安辖区内三岔子、辉南、泉阳、弯沟、露水河、松江河等地,连续发生多起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特大案件。
省局森林案件侦查直属分局分局长于德水、政委刘大勇紧急召集分局班子成员,根据三岔子分局和各个涉案局上报情况汇总分析。认为案件所有犯罪嫌疑人,做案时有相同的共性:“手段恶劣性、组织周密性、行动严谨性、做案长期性、涉案广泛性”等特点。深感案情重大,立即向省局领导汇报。
省局政委张慧华组织“专案”调度会,实现了全局“三统一”。
省局政委张慧华,组织召开“专案”案情研判会议。
此案引起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党委一班人的高度重视,立即决定成立“专案组”。组长由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郭石林,政委张慧华亲自挂帅。副组长由省森林公安局森林案件侦查直属分局分局长于德水、政委刘大勇担任。由延边森林公安局森林案件侦查分局副分局长周斌池,及涉案各分局的分管副局长、森林案件侦查大队长和选调的森侦精英20人,为专案组核心成员。(森林案件侦查,以下简称:森侦)
省局党委亮剑,命令:“由副组长刘大勇担任本案的总指挥,负责案件侦破中的全部工作”。 命专案代号:“11•21”。
郭石林副厅长、张慧华政委指示:“不惜代价、全力以赴,坚决依法铲除森林毒瘤。”
统一指挥 整体布局
案件初期,整体局面呈现涉案各局都在各自为战,进行单打独斗的状态。如若这样发展下去,案件就会形成一种零打碎敲、支离破碎、分散处理。最终在打击上只是轻描淡写;在效果上会出现“削芽留下根”的不良恶果。
根据当时的战局实况,总指挥刘大勇及时调整战略方向。他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非法收购,是导致盗伐林木的根源。我们的专案行动,绝不只是为了打击盗伐林木团伙,而是要坚决摧毁非法收购团伙窝点。今天不削芽,是为了明天彻底的挖根。”
他严格要求各战区侦查员:1、要认真广泛地收集信息、深入调查、掌握犯罪嫌疑人的铁证。2、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统一抓捕,决不能擅自行动。3、“收网”时间,以实施抓捕非法收购团伙窝点的核心人物时间为准。
至此,全省7个涉案局实现了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整体布局。
坚韧不拔 忠诚担当
由于犯罪分子有着多年的作案经验、狡猾的手段和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在“专案组”指挥部进驻三岔子局十几天时,所有犯罪分子全部进入关机静默、停止一切活动的状态。任凭“专案组”竭尽全力,只能侦察到犯罪分子的一点蛛丝马迹,却找不到半点确凿的证据,整个案件进展出现僵局。
就在“专案组”处于十分尴尬、侦查员的心情无比焦虑时刻,总指挥刘大勇打破常规、出其不意,大张旗鼓地召开大会宣布:“专案组”撤回长春,准备过年。
“专案组”撤退的车辆驶进高速入口后,刘大勇便命令司机调头,南辕北辙,朝着敦化方向急驰而去。
就这样,“专案组”的指挥部悄悄地转移到偏远的抚松县县城。 几天后,狡猾的狐狸按照老猎手的布局,欣然地走进入了死亡的圈套。
郭某的亿峰木业,非法收购“黑窝点”。
时逢春节期间,正是犯罪分子盗伐林木的黄金时段。这些已经饿了一段时间的“狐狸”,早已按耐不住自己贪婪的私欲,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又开始恢复了往日疯狂的犯罪活动。
“专案组”进入抚松县城设立指挥部后,便开始了夜以继日、通宵达旦地工作。经过明查与暗访,充分利用视侦、美团、手机机站及高科技系列的侦查,结合原始方法对海量数据、几万张图片和信息的筛选,初步摸底发现:涉案人员多达20余人,团伙4个,涉案7个林业局,作案手段非常隐蔽、疯狂。
郭某非法收购的原木。
“专案组”根据各盗伐团伙的木材流向顺藤摸瓜,历经20多天的调查走访、侦查取证,掌握了确着的证据:认定靖宇县的亿峰木业有限公司,是非法收购木材的黑窝点。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20立方米内只能对其行政处罚,不够刑事处理。没有足够的证据根本实现不了打击、摧毁的最终目的。
此时,“专案组”唯一的选择,就是按照总指挥刘大勇提出的:“深入调查了解,牢固地掌握犯罪分子的行动轨迹和铁的证据”。这些森侦精英们再抖精神,发扬森林公安敢打必胜、能征善战的作风,周密安排团结协作,克服种种困难,披荆斩棘辗转三岔子、辉南、泉阳、红石、露水河、湾沟、抚松和靖宇等3个地区市8个县级镇,更加详细地掌握了主要犯罪成员的行动轨迹、特性,固定其犯罪证据。
通过深入调查,“专案组”得到两个可靠的信息,有足够的证据可以对郭某实施抓捕、定罪。一次是掌握了郭某非法
收购的准确信息,并掌控了运送 “黑材”(脏物)的人员、车辆及准确的时间;另外一次,是郭某在公安机关紧密的调查下,感觉自己场内存放的“黑材”太多,准备利用销售的方式,转移大量赃物。并已秘密地联系好了运输的车辆和买家。这些信息,都被警方牢固地掌握。
得到情报后,“专案组”喜出望外。这是取证工作的一个突破,也是掌握郭某大量销赃、固定证据的最佳时机。“专案组”经过几次研判、部署,以1:4的警力配置,对涉案盗伐团伙人员秘密监控;对其运输赃物路线全面布置,进行堵截、设置卡点。紧锣密鼓相继两次组织了150人以上,50多辆警车,参战民警张网以待,箭在弦上,一触即发,作好一切抓捕行动的战斗准备。
但是,随着预定作案时间的临近,犯罪分子却十分安静。两次行动,经过整夜的蹲守,狡猾的狐狸始终没有钻出洞来,“专案组”无法固定证据。
此时,如果一味坚持行动,证据连条一旦断开,那将会出现抓人后无依据定罪,最终导致必须放人的结果。成为十分尴尬的败局,必然出现不可思议的“纵犯” 恶果,后果不堪设想。
就在这进退两难,千钧一发的关建时刻,总指挥刘大勇深思熟虑,通盘着想、超常思维、敏锐判断、力排众议、勇敢担当。果断命令:停止“收网”行动!
这时,“专案组”的成员就像从青天白日里直接走进了浑暗的黑夜一样,整个案件进入僵局。
可他们在总指挥刘大勇的带动下,振奋精神、不屈不挠、坚持不懈、执着前行。重新调整思路、详细梳理案情,认真查找犯罪分子的蛛丝马迹。他们从海量的资料中,一丝不苟地寻找、比对、认定,形同大海捞针。现实的困难与曲折,磨炼着全体侦查员。
有付出,就有回报。
2017年1月15日,一台形迹可疑的面包车进入侦查员的视线,而这辆车的驾驶员,却是个从未露过面的人,经查驾驶员是露水河人,叫张某某。此人的初次发现给“专案组”的侦察带来了生机,点然了希望之火。
可是,经过调查认定,该面包车主不是张某某,而是位特别老实的本份人。至此,线索终断无法继续追查,又一次陷入了浑暗的黑夜,彻底失去了希望。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春。恰逢此时,传来了振奋人心的好消息。通过“多警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术侦查获得:在1月16日,郭某与一个陌生电话用暗语沟通,讨要销售“黑材”欠款信息。其中,郭某要求对方说:“再弄点!”
经查,此电话号正是露水河张某某的。据此充分证明,郭某与张某某有“黑材”交易,只少是共同犯罪的嫌疑人。这时,刘大勇敢于担当地说:“可以先抓人,后定案。”
在此“殊死”的节点上,“专案组”集中优势兵力,全部投入到露水河进行关键的一博。当日,他们深入露水河,进
行秘密地先行抓捕张某某。
神兵天降。“专案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张某某及其同伙法某抓捕归案。这俩个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抓捕、突
审,醉不及防,乱了阵角。便如实地交待了与郭某长期合作,“非法买卖木材”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根据张某某交待与郭某的合作关系。依据相关法律,进行了认真分析、周密的研判后,一致认为:完全
可以对郭某按同案罪,进行抓捕。
深入侦查 智斗狐狸
为了能顺利、成功地抓捕这一特大非法盗伐、收购团伙涉案首要人员,“专案组”总结前期工作,对郭某等人,做了深度的分析和研究。
郭某,靖宇县亿峰木业法人。因常期非法收购“黑材”,多次受到森林公安的打击。由此他熟知、撑握了许多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总结出不少逃避法律打击的经验和应对办法。因此,在做案时胆大狂为,老谋深算。
亿峰木业地处靖宇县鹿鸣街道尽头,出入必经一座小桥,公司四周架设了密集的视频监控头,防范森严。而且,郭某长期在附近的街头、路口,布置下24小时全天候的望风放哨、通风报信人员。如此防守严密、易守难攻,可谓是针扎不进、水泼不入,如同一座坚固的堡垒,外人很难接近。这也是郭某在靖宇县非法经营收购“黑材”20多年,屹立不倒的主要因素之一。
侦查中,“专案组”民警多次乔装对该公司进行秘密监视,均被郭某及其同伙“识破”。更有甚之,郭某还曾到民警驾驶的社会车辆旁,敲窗挑衅:“你们是公安局的吧,别盯了,快走吧!”气焰十分嚣张、狂妄。
郭某在非法收购“黑材”经营中,从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抓起,利用亲戚、朋友的关系,培养出一个“铁杆团队”。
他对更夫、叉车司机、木材检验员、木材加工车间负责人、财会人员规定:每个人在本职工作外,还有自己特殊的职责。但相互间,绝对不可以有业务上的沟通与交流。
更夫除打更外还有望风、盯人,必须用大脑记录送“黑材”人员的任务,绝不可用文字记录。同时,要给每一位送“黑材”人员,无规律、无次序,随意、任性地起上“代号”。
要求木材检验员、叉车司机、财会人员在收购 “黑材”时,绝对不可写出送“黑材”人员的真实姓名,不得明确记录木材数量。规定,只认小票不认人。见到密码票才能进行对帐,付款。
要求木材加工负责人,只要有“黑材”入院马上加工,必须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黑材”加工成成品、半成品。瞬间将非法收购“黑材”的证据,彻底消灭。
而且,郭某掌握的法律尺度非常严谨。每次收购“黑材”时必须按照公安机关立案标准收购,绝对不超过20立方米。 同时,收购少量的合法木材入账,用以“鱼目混珠”。并严格要求各个环节的负责人,所有的帐目,绝对不得超过15天的保管期限。基本保持在第二天内,将来往账目全部销毁,确保永无证据可查。
郭某在培养盗伐“生意伙伴”时,根据市场行情和森林公安机关的管控情况,适时而定。他与“生意伙伴”们沟通时,使用的是暗语交流。提出其需要的木材树种,各个盗伐团伙便纷纷及时响应,快速集结队伍”肆意盗伐、销赃。
这些盗伐林木团伙,已经总结、具备了多年的盗伐犯罪经验。他们组织严密、纪律严明、行动严谨,手段高超、反侦察能力高强。完全具备了,“现代化”能力的盗伐林木团伙。
他们在做案前,首先要选择辖区管护人员路途偏远,并由两个以上管辖单位的区域交界地段。这里管护人员稀少,监管力量薄弱。同时,选择距离公路较近的地方和凌晨时间做案,行动方便,不容易被发现。即使一旦被发现,也有足够逃离作案现场的时间。
每次行动前,团伙的主要人员要扔掉老手机卡,重新启用新的手机卡号。以其保证作案过程中的绝对安全,逃避打击。
行动中,他们使用的全部是现代化的作案工具。盗伐时,使用的是现代化的油锯。速度快、效率高。
集材时,多使用越野性能极强的(554型)胶轮拖拉机,适应各种环境的道路。并选择山路进入现场,可规避视频摄像头,逃避打击。
装车环节,用自制的轻型绞盘机,将其按装在已报废的改装面包车上。只要在木材上挂上绳,再启动一下绞盘机按键,木材就会轻松、快捷地装上车。待装完规定数量不超2立方米的木材后,关闭车门,神不知、鬼不觉,悄无声息地完成装车程序。动作简便、快捷,不易被发现。
运输过程,是犯罪分子最为小心的环节。他们绞尽脑汁,采用报费车辆,再套用合法车辆号牌;或是用有合法手续的车辆,再套用已报废的假号牌。用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手段,以此达到蒙混过关,逃避打击的目的。
运输行进间,用遮阳板或配戴眼镜、帽子、口罩的方式进行掩饰面目,挡住交警设置的视频摄像头。配合快速拆卸、复原高速围栏等非常规的手段进行作案,完全躲避了森林公安的追查。
同时,他们在必经道路的各个卡口,预先放置眼线。用手机、手持机,保持相互间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提供路面警力部署情况,以保证运输过程中的绝对安全。
如一旦发现情况危险,便及时通知对方,可迅速弃车逃离现场。从而,保证能安全逃避打击。销赃后,就地解散。下次“行动”前,互不联系。
他们培养了不少的“线人”。一开始,就掌握了“专案组”的行动轨迹。而且,各团伙之间互相通气、相互协作。犯罪份子的种种反侦查措施,着实给“专案组”确定车辆信息、驾驶员身份,带来极大的难度和巨大的工作强度。
2016年12月19日、31日,猖狂的盗伐分子以挑战的姿态,在辉南森林公安分局辖区,连续进行两起盗伐林木案。案发后,“专案组”立即奔赴现场进行勘察。以现场为中心,进行分析案情,调取沿途监控录像,布置信息力量收集案件线索。
经现场勘察,发现两起做案现场都有554型大胶轮拖拉机痕迹。并在现场一处,留下了一面包车体撞坏的碎片。专案民警从碎片开始查车,依车找人。而且各种情报显示,两起案件的做案手段同出一辙。因此,决定并案侦查。
由于做案分子凭借多年的经验,事先设计好了做案的行走路线:他们驾驶554型胶轮拖拉机,从龙泉镇开往富国村,经富国村的后山,走林间的毛草小道,进入南洋村。再将南洋村一处高速公路护栏扒开,进入高速路。在高速路上行至目的地时,再扒开一处护栏下高速路,进入作案现场。
待将原木装上已改装的报废、套牌面包车后,再按原路返回至扒开护栏豁口处,进入高速路。上路后,用南辕北辙的手段,顺着来时的方向,继续朝着抚民镇前行,有意蒙骗、迷惑侦查员。待走到抚民服务站后,再通过服务站双方之间的通道,转入对侧后调头进入靖宇方向的高速路往回返。回走到南洋已扒开的豁口处后,再下高速路进入乡道。经龙泉镇、靖宇县城,最终运往郭某的亿峰木业公司进行销赃。
这条行车路线,在上高速路前和下高速路后,完全规避了视频摄像头的监视。而且,被扒开的护栏豁口,又很快重新复原,给专案民警的侦查、破案设置了及其专业的难度。
“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专案组”经过精心推敲、细心研判、反复比对,用超前的思维与高科技结合,最终破解、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铁证。
科学谋划 成功抓捕
早在2016年5月27日,湾沟分局将因非法收购林木的郭某,进行了先刑拘后取保的处置。总指挥刘大勇了解、掌握了郭某的综合情况后,便特意安排一卧底民警正面接触。
2017年1月16日,“专案组”指定湾沟森林公安分局民警以取材料为由,携带了单兵针孔摄像机,对场内存放的成品、半成品、原木进行了秘密摄录。发现在国家禁止商业性采伐的时候,该加工厂竟然有大量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水曲柳原木和成品,证据确凿。
同时,“专案组”通过多方面信息查明,并掌握了郭某亿峰木业及其盗伐犯罪成员的行动规律:1、木材加工厂的主要犯罪成员,早晨6至8时都必到场内。2、盗伐林木主要犯罪成员,晚上不敢在家住,每天凌晨才敢回家睡觉。3、这些在册的主要犯罪成员,是条完整的证据链,如果一个环节断条,就会失去完整的证据。
为了保证证据链的有机连接、稳固证据,“专案组”在刘大勇的指挥下,全面综合地分析,超常思维,科学精准地制定出,于2017年1月18日早晨7时30分,实施“收网”的抓捕计划。
2018年1月18日凌晨4点,在总指挥刘大勇的统一部署下,各战区精心组织、准备好对各团伙成员的抓捕行动。实施“收网” 行动的200多名警力和50多辆抓捕警车,已各就各位,只待一声令下,全面打响反击战。
7点30分,待总指挥刘大勇一声令下:“立即收网,展开抓捕!”
几路抓捕小组一齐行动,形成雷霆万钧之势。第1行动小组按照预先各自的分工,在加工厂周边如闪电一般,迅速出击,顺利地将加工厂的经理郭某等5名涉案人员全部抓捕到位。
被公安局扣押的脏物,成品木料。
抓捕郭某及其团伙成员会计祝某时,二人发现情况不妙,正要对其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的票据等,书面证据扔进灶坑焚毁时,手疾眼快的抓捕人员,第一时间将证据从郭某手中抢下。可谓是千钧一发之际,保住了破案的重要书面证据。
各战区按其各自的分工,纷纷行动统一出击,按期、顺利、成功地完成抓捕任务。按着预定抓捕团伙首脑的计划,张某、叶某、杨某,等犯罪团伙首脑无一漏网,“11•21”特大非法盗伐、收购团伙案,成功告破。
巧妙设计 智审顽贼
成功收网后,“专案组”马不停蹄。按照总指挥刘大勇的部署,将指挥部转移至露水河森林公安分局,展开对犯罪份
子的突审工作。
郭某、张某、杨某等人,都是公安机关的“常客”,十分清楚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和常规审讯方式。
第一轮讯问开始,这些“老油条”可谓是“身经百战”,不论侦查员怎么问话,就是拒不认罪,在种种证据面前均是矢口否认。而且,口径非常统一:“记不起来了”、“不知道”、
“我难受”、“我心脏病犯了”等话语成为了犯罪份子的“挡箭牌”。
第一轮审讯过后,“专案组”立即召开研判会议,按照预计方案实施第二轮审讯,并要求确保各组之间信息共享。经过一夜的斗智斗勇,第二轮审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数名犯罪份子交代了部分违法事实。但是,几名“首脑”仍是零口
供。其中,亿峰木业的木材检验员刘某,在此案中是个重量级人物。特种兵出身,具备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和应变能力。他面无表情,喜怒均不露声色。轮换几组人员对其审讯,均无效果。
“专案组”经过研判,分析这些人在此之前都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每次都是在刑事拘留7日后,变更为取保候审。所以,他们均抱着7天之后就可以“获得自由”的侥幸心理。在接受审讯时,拒不交代犯罪事实。
面对这些经验丰富的贯犯,刘大勇分析、撑握、利用这伙老狐狸的习惯思维。并敢于担当、超常规地,巧妙制定审讯方案。用移押审讯等方法,给犯罪嫌疑人造成没有侥幸脱逃的希望,让他们失去这一心里状态。最后,迫使他们认罪、服法。
深挖余罪 扩大战果
案件告破后,郭石林副厅长、张慧华政委在2017年1月30日,对“专案组”提出:“深挖余罪、扩大战果”的指示精神。
2017年2月5日,正值春节之际,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欢度佳节。而此时,“专案组”正处于紧张的工作状态之中。
他们忠于职守、坚定信心、忘我工作,以顽强的战斗意志,勇猛地奋斗在一线上。
“专案组”兵分三路,一方面加大力度收集证据,破译代号;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审讯力度,再一方面“专案组”成立多个抓捕组,对没有到案人员进行二次收网。侦查员隐蔽
行动,出其不意,再次对犯罪份子实施抓捕。三路齐鸣,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又打掉3个盗伐林木团伙。经过突审,“专案组”再次掌握了大量的未知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根据省局党委指示,依照案件的进展情况,总指挥刘大勇率领“专案组”智慧分析、科学研判、适时调度、灵活处置。为了使专案能够稳、准、快地及早、全部侦破,并确保后序批捕、起诉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他睿智地决定:抽调精干法制人员成立法制小组,进行研判证据、分析案情,及时补充、牢固证据链条,为案件不断推进打好基础。做好法律上的支撑和保障;为专案提供程序上的支持和监督。
在不断的实践、不断的摸索、不断的总结中,“专案组”紧跟专案侦破的前进步伐,相继成立了审讯组、抓捕组、现场组等多个实战小组。为全面加快、加大专案的侦办速度和质量保证,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同时,在辉南分局的协调下,总指挥刘大勇预先邀请辉南县检察院主管刑事的副检察长和刑事检察部副部长提前介入,引导办案,确保案件侦破工作中不走弯路。并确立了以审判为中心的侦查思路,从而为案件的审理能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期间,“专案组”相继又打掉8个违法犯罪团伙,共抓捕犯罪嫌疑人27名,破获现案22起,查出隐案23起。
2017年5月12日,省局政委张慧华组织召开了专案阶段工作总结会,他作出:“继续加强侦破力度,加快侦破隐案,深挖余罪。加大力气,鼓足干劲,要把此案办成经典案例”的重要指示。
根据张慧华政委的指示精神,“专案组”调整办案思路,将工作导入“侦破隐案,深挖余罪”的阶段。“专案组”迎难而上,再接再厉,经过60余天,辗转湖北、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对新发现团伙及在逃人员进行大力度、大规模抓捕行动。几次成功的抓捕,不仅取得了喜人的战果,同时对其他案件的违法嫌疑人,也造成了精神上的严重打击和震慑。涉案各局多名长期在逃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放弃侥幸与抵抗,主动投案自首。
截止到2017年8月3日,“专案组”已破获案件93起,其中盗伐案件50起,非法收购案件43起。共打掉涉案团伙13个,抓捕犯罪嫌疑人50人。并已彻底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按照他销售的所需材种、原木规格,对其盗伐团伙,提出标准和要求后,便大肆非法收购。多年来,已形成以郭某为首的收购、加工、出售多个盗伐林木团伙。由此组成了非法“盗、运、销”一条龙的犯罪集团。这一证据的取得,为给郭某的犯罪定性提供了铁证。
办案民警提审犯罪嫌疑人。
自“专案组”成立以来,侦查员们平均每天都不少于18个小时的工作时间,他们不怕苦、不畏难,百折不挠,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用艰辛的付出不断地获取证据、扩大战果。让起初“负隅顽抗”的郭某、张某、刘某等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已经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面对大量事实和证据,特别是在“专案组”强大的压力之下,几人终于放弃了最后无畏的抵抗先后认罪,如实地供述了犯罪事实。
预先介入 准确定罪
“11•21”专案,在“九曲十八弯”的侦破过程中进行,专案民警在蜿蜒崎岖的工作途中艰辛前行。他们勇敢地顶住了屡次的精神挫折和侦查中的艰难与波折,坚定执着地奋勇前进。
由于郭某将收购的合法木材和非法收购的“黑材”,进行“鱼目混珠”共同堆放,日久天长,在院内堆放的大量木材中,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专案民警是无法辨认的。而且,大部分的原木早已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进行了“漂白”处理,更无办法对赃物进行鉴定。由此,给此案的犯罪分子依法进入逮捕和起诉程序,设置了一道难以逾越的法律屏障。
“专案组”多次会议研讨无果,时至距离犯罪份子羁押还有4天到期。如果不能依法实施逮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郭某等人“重获自由”。可以说“11•21”专案,是以失败的结果告终。
在这及其严峻的形势下,总指挥刘大勇苦思冥想,竭尽全力,仍在积极的沟通、协调检察机关……
有道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智者必定深谋远虑。猛然间,刘大勇他眉头一皱,眼前出现了光明。原来,他早期就意识到这个司法环节,就预先邀请了辉南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办案。并确立了,以审判为中心的侦查思路。那时,辉南县人民检察院,就时时关注“11•21”专案的进展情况。
如此,刘大勇通过进一步深入沟通,辉南县人民检察院经过研判,认为:可以依照最高检、法两院的司法解释,【2000】36号文件作为法律依据,对此案的赃物进行认定。
阳光总在风雨后。风雨后的灿烂阳光,再次照耀在这些忠诚执着、坚韧不拔、艰辛付出、敢于担当的森林卫士身上。这时,在辉南战区又重新发现了张某团伙的新证据。总指挥刘大勇当即决定,将指挥部前移至辉南森林公安分局,实现靠前指挥。将郭某团伙移送到辉南森林公安分局,进行提请批捕和诉讼。
在“专案组”坚实的工作基础上,辉南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2月,批准辉南森林公安分局对郭某、张某等人执行逮捕。辉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调查阅卷,对此案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在扎实的证据面前依法提起公诉。
辉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对郭某、张某、王某团伙审理,三次庭审异常顺利。郭某等人均对其所犯罪行,认罪悔过。
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郭某在靖宇县非法收购“黑材”,经营20多年屹立不倒。此次,在“专案组”牢固的铁证面前,彻底打破了他“挺过刑拘7日变为取保,重获自由的黄粱美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郭某、张某等人,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忠诚担当 书写完美
“11•21”专案,进入结案尾声时,记者采访了该案的总指挥刘大勇。他寓意深远,带着诚挚的心情对记者说:“11•21”专案的胜利告破,通过总结,我们得出了3个方面的核心结论。
1,得意于省局党委坚强的领导和鼎力的支持。“专案组”成立之时,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郭石林正重表态:要举全局之力,要人给人、要车出车,财力物力全方位支持。必破比案,一定要办成铁案。
政委张慧华坚定的说: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目标。举全局之力,全面支持、配合“11•21”专案组,专心破案。
2,实践中充分证明,吉林省森林公安是一支具有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业务技能强悍、个人素质优秀,对党忠诚、处警智慧、勇敢担当的优秀队伍。
3、事实验证,在省局党委的英明、正确领导下全省森林公安上下一盘棋;在专案侦破中,得到各个涉案局的全力支持和全面配合。
备受各界关注的“11•21”特大非法盗伐、收购林木案,在吉林省林业厅、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之下,“专案组”的所有参战民警忠于职守、百折不挠、敢于担当。与犯罪份子斗智斗勇,无私无畏,一路披荆斩棘。用忠诚捍卫了国家资源;用执着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用担当保护了一方林区的平安;用法律打击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用忠诚与担当,再次为森林公安人秀上一副光鲜亮丽、光彩夺目的花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