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化名)身为通信公司的员工,却违规向手机号码卡内添加流量套餐,再转手他人加价出售,累计达850张。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胡某等三人犯职务侵占罪。
两年前,胡某从通信专业本科毕业后,进入厦门市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工作,很快他就成了集美某营业厅的经理。
去年5月,同营业厅的廖某(化名)找上门来。他手头有不少手机号码卡;而胡某可以向号码卡内添加流量套餐。如果他们俩联手,一人出卡,一人加套餐,再由廖某联系朋友加价销售,岂不赚翻了?
胡某试了一下,发现确实可以随意加套餐,还是公司没有对外销售的那种。于是,从去年5月到7月,他一共给了廖某850张号码卡,全都违规添加了流量套餐。廖某随后转手卖给郑某(化名),赚得28270元。
公司很快就发现,有一部分手机号码卡使用异常,随即作了处理;客户那头发现流量用不动了,开始投诉;警方接到报警,也找上门来。胡某、廖某主动向公司承认了错误,并赎回了异常号码卡。去年7月,两人主动投案,一个月后,郑某也归案了。
集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人共同利用胡某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可计数额达人民币28270元,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由于三人均是自首,且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依法从轻处罚。因此,法院判决胡某等三名被告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集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