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央行重建省级监管体系,金融监管会更严吗?
近日,关于央行的一则“传闻”,引起未来中国金融监管格局“拆”“合”的不少猜测。
有媒体报道称,央行将取消分别监管多个省份的9家分行,并正式重建省级监管体系。
这9家分行因何而来?如果央行真的重建升级监管体系,意义何在?
为监管而生的9家分行
1998年10月,国务院向各省、各部委批转了《人民银行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决定撤销全国省级分行,在9个中心城市设立分行。
当年11月至12月,9家跨省份分行先后挂牌成立,分行的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内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国是直通车 侯雨彤 制图在此之前,央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为何央行要跨行政区设立分行?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这项改革基于一个重要认识:历史上很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与地方政府行政干预有关。政银不分,政府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过多,使人民银行不能依法履行职能职责。
1997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为了有效实施货币政策,切实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要尽快改变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状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撤销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在全国设立若干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级分行,重点是加强对辖区内金融业监督管理。”
由此可见,跨省份设置分行便是要加强金融监管,排除地方政府的不当行政干扰。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采访时表示,跨省设置9家分行的做法主要是借鉴西方国家特别是美联储的经验,旨在协调跨区域金融资源的配置,合理防控金融风险。
恒大集团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任泽平去年在其署名文章中肯定了这项重大改革的意义。文中指出,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实行重大改革,撤销省级分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9家分行,增强了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性和实施金融监管的独立性。
因时制宜,也因地制宜
时至今日,重建省级监管体系的意义在哪?
赵锡军认为,目前金融市场的形势与曾经设立9家分行时面临的金融形势已有很大不同,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路径和目标越来越清晰,因此有必要对9家分行的模式进行调整。另外,从发展运行的角度看,金融监管资源的地域性很强,9家分行发挥的作用与当初预期还存在一定差距。
“从监管架构和职责安排来看,金融资源的投放是按照省市行政区划来设置,9家分行的模式与各地监管部门资源配置不一致,难以起到很好的协调作用,监管效率也受到了影响,没有实现当初预期的目标。”赵锡军说。
在赵锡军看来,恢复省级监管架构有利于提升监管效率,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更好地安排和落实监管权责。另一方面,宏观审慎的监管与微观审慎的监管制度相互配合,国家监管体系也越来越清晰、完善。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对国是直通车记者直言,区域监管的问题和障碍比较多。从监管机构架构上来说,银保监会与证监会都是按省级单位设置监管部门(比如,江苏省有江苏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央行恢复按省级设立分行,从金融管理上可与其他监管机构保持一致性,有利于更好地实现金融有效管理。
“央行重建省级监管体系,这并不是说监管更严了,而是监管效率会更高。”郭田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