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华山镇谢集村的村民日前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在当地推进的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中,部分基层干部未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存在方式方法欠妥、急于求成和“一刀切”的现象,恳请上级领导倾听村民心声,关注村民福祉,维护村民的正当权益。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华山镇谢集村的村民陈述了事情经过:我们是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华山镇谢集村的普通村民,全村200户左右,村内交通便利,但现在将要被拆掉,统一搬到“集中居住区”。许多村民不愿放弃目前舒适的居住环境,不愿意搬迁。村里拆迁补偿标准是500元/㎡,而据了解丰县补偿标准是瓦房400元/㎡,平房500元/㎡,楼房600元/㎡。
而且房屋安置不是直接给房子,而是采用总房价多退少补。一个平房按照80平方米算那是4万元,加上配房和墙以及过堂一个院子是六、七万元左右;楼房一般是240平方米左右,一个楼房的院子给的钱是240—600元,14.4万元,加上配房等不到20万元。那么,买集中规划区的房子是15万元到18万元不等。如果你的房子够大,那么把你整个院子拆掉可以买一套正经的毛坯房,一家普通的二层楼房建成造价就要十几万元,加上简单装修要20多万元。一家普通的院子收拾起来就要近30万元,而普通的赔偿就是给十几万元,连基本的等价都达不到,而且给你的只是居室。请问我们的生活质量呢?我们宽大舒适的院落呢?有人说一亩宅基地还另外给6万元?没错,但这不是另外给,这个宅基地本来就是村民的财产,跟房子本来就是分开的!
为什么要拆掉村庄?村民们感到不理解,既然省文件是说改善贫苦人口居住条件,可我们村的居住条件并不差,全村基本是两层楼房,水电路网以及垃圾处理很完善,无需改善,拆我们村不符合省委娄书记所说的。
2018年9月4日,娄书记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会议上说,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势在必行,非抓不可,必须抓好。他就如何抓好这项工作提出五点明确要求:搞清楚“哪些人要搬”,想明白“人往哪里去”,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研究好“房子怎么建”,考虑好“稳得住,能致富”。
农村住房改善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娄书记特别提醒,要注重方式方法,确保稳妥有序推进,坚决避免“一刀切”,合理安排搬迁规模和建设时序,不急于上规模、赶进度,更不能喊口号、造声势。
村民们不理解的是,为什么人家拆迁价格很高,补偿也很好,比如南通安置房,每户最少给补偿3套房屋,150平方米左右的居室,而我们丰县的赔偿却如此之低。我们分析,首先丰县经济较差,是徐州较穷的县,在整个江苏经济也是倒数的县,补偿自然要低;其次我们的拆迁不是多数人理解的拆迁,拆后的土地用作商品房或者工厂此类。目前在进行的是新农村建设,集中规划区,拆农民宅基地是土地增减挂钩,拆掉村子是要把土地归为耕地等,没归还一亩耕地政府对当地都有奖励措施。
“农村住房改善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方式方法,确保稳妥有序推进。要尊重农民意愿,把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交给农民,激发农民群众集中居住的内在动力。要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坚决避免“一刀切”,合理安排搬迁规模和建设时序,不急于上规模、赶进度,更不能喊口号、造声势。要坚持试点先行,通过成功案例示范和生活实质性改善来引导农民主动搬、主动拆……”娄书记的重要指示言犹在耳,希望能够得到贯彻落实。
(来源:中国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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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勤俭在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会议上强调:
让农民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城镇生活
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耿联 黄伟 倪方方)9月4日,省委、省政府在宁召开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娄勤俭在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四化同步”发展出发,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苏北地区农民群众按城镇化规律集中居住,显著提升群众的住房条件、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和文明程度,真正让农民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城镇生活。
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政隆主持会议并讲话。
娄勤俭指出,近年来苏北各地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打好脱贫攻坚战,集中力量办了很多顺民意、惠民生的好事,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集中表现在危旧房比较多、农房布局比较分散、村庄整体环境还比较差,一些村庄缺少人气、缺少活力、缺少生机等等。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势在必行,非抓不可,必须抓好。全省上下一定要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和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深化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娄勤俭强调,实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的总定位。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苏北振兴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江苏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走在全国前列,农民居住条件走在前列是应有之义和必要条件。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是贯彻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要牢记总书记嘱托,抓住时间窗口期,补齐苏北农村住房这块短板;是顺应“四化同步”规律的必然要求,要遵循规律,顺势而为,加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良性互动,提升苏北整体发展水平;是对农民群众期盼的积极回应,要尽最大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向往。
娄勤俭就如何抓好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搞清楚“哪些人要搬”。把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内的4类重点对象,房屋质量较差的农户,远离集镇和交通干线、零散居住的自然村组和单庄独户,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的“空关房”和靠近污染源、靠近水源地、靠近生态红线的农房等作为优先推进对象,其他有住房改善意愿、愿意集中居住的农户也可以纳入,做到以户定建、以人定房。二要想明白“人往哪里去”。顺应农民普遍意愿和城镇化规律,在布点上注意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产业布局等规划有机衔接,以此为契机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科学论证哪些村保留、哪些村缩减、哪些村提升,统筹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状况、吸纳就业容量和环境承载能力,系统谋划、分步实施。三要解决好“钱从哪里来”。创新思路、激发活力,做好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整合的文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的文章、金融支持的文章,通过制度保障收支平衡,不增加政府债务。四要研究好“房子怎么建”。房屋设计要经济适用、美观大方,把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和引入现代元素结合起来,确定合理的人均基准面积,做到既保障基本居住又兼顾改善需要,安排好水电路气网、学校医院、菜场超市、休闲广场、垃圾处理、雨污分流等设施配套。五要考虑好“稳得住、能致富”。落实好保障政策,发展好特色产业,拓宽增收渠道,确保搬迁农户有稳定的保障、充分的就业和持续的增收。
娄勤俭强调,农村住房改善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方式方法,确保稳妥有序推进。要尊重农民意愿,把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交给农民,激发农民群众集中居住的内在动力。要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坚决避免“一刀切”,合理安排搬迁规模和建设时序,不急于上规模、赶进度,更不能喊口号、造声势。要坚持试点先行,通过成功案例示范和生活实质性改善来引导农民主动搬、主动拆,大力支持基层改革探索。要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五级书记一起抓,省里负责政策指导,市里对本市域负总责,县级承担主体责任,省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配合支持。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苏北高质量脱贫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三项机制”的重要领域,大力弘扬老区精神,依靠基层党组织,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系统谋划、稳妥推进,让苏北地区农民群众早日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城镇生活。
吴政隆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他指出,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机遇期和窗口期,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拧螺丝办法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坚持依法依规、强化规划引领、充分尊重民意、加强分类指导、凝聚推进合力,精心组织实施好这项重大民生工程,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播放了反映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的电视专题片。睢宁县、泗阳县、阜宁县、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负责同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副省长缪瑞林、费高云,苏北各设区市和各县(市、涉农区)负责同志,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耿联 黄伟 倪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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