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3千万执行案恶意拖延6年不执结
核心提示: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不作为,执行法官配合老赖实施连环计,
投资人毛兴楠无奈,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徐家新院长求救:只求您督促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能秉公办案、按照司法程序依法办案。早日解决恶意拖延我6年不给执结的5个民事判决案,帮助我依法解决投资白山被陷于倾家荡产的水火之中;解救我一家人的投资执行款6年不给依法执行,天天生活在生不如死的苦难之中。
老百姓的一封求救信
求 救 信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徐家新院长,您好!
在百姓口碑的传颂中:“您是位公平公正,清正廉洁的好法官。您做人阳光,是个好人象太阳;您做官公正,走到哪里哪里亮!”而且,就任吉林省高院院长仅一年多。今天,求您秉公执法、主持公道,帮助我依法讨回公道是万分靠谱、非常可信的。
我实属无奈才斗胆向您求助,只求您督促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能秉公办案、依法按照司法程序办案。能早日执行恶意拖延我6年不给依法执行的5个民事判决案,帮助我依法解决投资白山被陷于倾家荡产的水火之中;解救我一家人的投资执行款6年不给依法执行,天天生活在生不如死的苦难之中。
特此求救
给您顶礼了!
求救人:毛兴楠
2019年9月29日
受害人的实名举报信
实名举报信
实名举报人:毛兴楠,居住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身份证号码:320524195411303619
电话:13401469339
举报内容: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不作为,执行法官配合老赖实施连环计,3千万执行案6年未执结。
事实理由:
一、2013年起,苏州投资人许云男、蒋红星、秦卫江,陆续向白山市中院申请执行(2012)白山民二初字第79号、81号、(2013)第18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苏州商贸城公司法人代表于成慧、配偶财务韩玉兰实施连环计:无中生有,报案原股东毛兴楠合同诈騙:借刀杀人,请托时任市委书记李伟指示抓人判刑,导致毛兴楠被羁押30个月;瞒天过海,在此30个月中签订两份执行和解协议,导致法院裁定终结该3个执行案;浑水摸鱼,变卖法院执行物89套房子,侵占全部房款;趁火打劫,勾结赵文利等人,虚假销售房屋备案,转移公司9万平方米的全部房屋资产。赵文利也得到了2号商铺4432平方米的房屋,并填报了虚假销售备案登记。
2017年起,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无可执行财产,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上述行为绝非于成慧一己之力所能达到,完全依赖执行局法官的全力配合,更有白山市保护伞台前幕后的黑手操纵。
二、2015年11月12日,白山市中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孙启鹏,无视当事人于2013年12月13日,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尚未完全履行,申请人仅收到300万元执行款,占执行款总额不足10%的事实;无视2015年11月11日,又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尚未开始履行,就“兵贵神速”的于2015年11月12日,做出3份终结执行裁定书。公开违反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7条之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结案处理”。
申请人于2016年10月起申请恢复执行,法官孙启鹏收了材料后恶意拖延9个月不予立案,为被执行人转移可供执行财产,非法放行时间、创造空间、资产转移的条件。
三、2017年起,白山市中院执行局经办法官刘士民,没有和被执行人于成慧谈话笔录,更没有采取法定的司法措施。恢复执行形同一句空话,根本无实质性进展。
执行局经办法官无视申请人要求追究被执行人于成慧、韩玉兰涉嫌拒执罪的刑事责任,无视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已经形成的证据,恶意不向公安机关移送材料。反而,至今还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据、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是纯粹的包庇和袒护!
明显违反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1条之规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有关材料移交有关机关处理”。为被执行人逍遥法外创造了时间条件。
举报人诉求:
一、白山市中院应依法追究被执行人于成慧、韩玉兰涉嫌拒执罪的刑事责任。两任经办法官敷衍塞责不作为,恶意两年不向公安机关移送材料。申请人强烈要求法院向公安移交材料,并要求刘土民回避追究于成慧拒执罪案件。
二、白山市中院应依法恢复执行本人所涉的5个执行案,并依法强制执行。执行物89套房屋被执行人变卖侵占,经办案法官孙启鹏、刘士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申请人要求上述两法官回避执行此5个执行案。
三、 吉林省高院也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第132条:“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或“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不能让两年来多次上访的案件久拖不决重复上访,督促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办案限期执结。
特此举报!
举报人:毛兴楠
日期:2019年9月25日
记者调查还原的真相
1、2007年4月,受吉林省白山市政府招商,苏州人毛兴楠带领许云男等人去白山投资苏州商贸城项目,投入5000余万元,形成占地80亩,建成3.2万平方米两层商铺,还有40亩空地可待开发公司资产。
2、2011年9月,因原商业用地被政府调整为行政用地,毛兴楠以总额3678万元向于成慧分批转让公司1000万元股权及全部土地和房屋的公司资产。
受让方于成慧在约定的一年时间内,仅支付了495万元股权转让款后,拒不支付剩余转让款。
3、2012年10月起,转让方毛兴楠、许云男、蒋红星、秦卫江,分别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形成(2012)白山民二初字第79、81、(2013)第18号3份民事调解书,和(2013)白山民二初字第37号、(2017)吉民终354号2份民事判决书。
4、2013年起,申请人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于成慧及公司拒不执行法院的调解书和判决书。反而向公安经侦报案毛兴楠合同诈骗,请托时任市委书记李伟(现已逮捕羁押)指示抓人判刑,致使毛兴楠于2013年1月27日被刑拘逮捕羁押30个月。
5、2013年12月13日,于成慧通过法院和申请人代理律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要挾申请人减少500万元总额,支付300万元现金,以89套房屋抵顶执行款2538万元。后又非法将该被执行物(89套房屋)私自转卖他人,房屋所得款全部非法侵占为己有。
6、2015年11月11日,于成慧又通过法院和申请人代理律师,签订的协调第三方(万方公司)代偿债务的和解协议还没有开始履行,法院于次日就裁定该3个案件:“终结本案执行。”
7、2016年10月起,毛兴楠、许云男、蒋红星、秦卫江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但是,法院拖延9个月才给予立案。这时,被执行人申报了无可执行的财产。法院没有对被执行人形成见面谈话笔录,更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只是年复一年地拖延终结本次执行。
至此,让一个苏州身价几千万的富佬毛兴楠,血淋淋地变成一个负债累累的穷光蛋。
百姓专家精准的点评
当地百姓说:“在白山市提起南方的毛老板,我们都非常同情他,这个人没做好梦,5千万元投到哪里都得像祖宗一样的供养。可投到了白山市,不但赚了个5千多万元的大窟窿,而且还无辜的坐了两年牢。我们这里黑恶势力当道,执法环境恶劣、混乱,这是恩将仇报哇!”
专家点评说:“从富佬蜕变从负债累累的穷光蛋,这是毛兴楠一生的悲哀和不幸。从而,也清楚的反映出白山市的营商环境是何等的糟糕,执法环境是何等的混乱、恶劣。法院的执行局在个别人的把控下,恶意拖延6年至今不执行,也不向公安机关移交。这是执行法官无视法律尊严、胆大妄为执法犯法。故意给被执行人放行时间、创造空间,才导致出今天毛兴楠的恶果。这是毛兴楠一生的悲哀,更是白山市人民群众的不幸。”
记者将跟踪报道。
记者:火 风 郑 义 宫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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