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两人在禁渔期偷偷捕鱼,结果双双被捕。记者19日从顺德区人民法院获悉,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结顺德首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主犯被告人程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
禁渔期偷偷用电网捕鱼
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是珠江水域的禁渔期。今年4月26日凌晨2时,被告人程某和其妻子、被告人谭某两人开着一艘木船从番禺区大岗镇一处河涌边,偷偷将船驶到了顺德大良德胜河德胜大桥附近的河面,之后便停下渔船,拿出一张带电的渔网开始捕鱼。
程某说,去年他看到别人在河涌用电网抓鱼,比自己用普通渔网抓鱼更为容易,于是就去购置了一套鱼电设备,并在废品收购站购买了一个220伏特电流的旧发电机,连接到渔网电鱼。接着夫妻俩分工合作,程某负责下网电鱼,妻子谭某则负责捡鱼。果不其然,他们下的第一网虽然收获的都是杂鱼,但也有5斤多重,收获颇丰。
被警察巡逻逮个正着
丰盛的收获让程某兴奋不已,整理好渔网里的鱼后,程某急忙下了第二网。然而,程某的渔网与另一张渔网缠住了,他忙把渔网拉上船头,想要解开缠住的两张渔网。
此时,正在巡逻的水警发现了德胜河上程某的异样,便向其驶来。程某见到水警到来,心中慌乱,将缠住的渔网扔到了河里,妻子谭某也将手中的电丢到了河里。而水警已经发现程某等人捕鱼的痕迹,随即将程某等人连船带回岸边,并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过警方调查,程某的渔船没有牌照,也没有捕捞水产品作业的有关证件,不仅在禁渔期间进行捕鱼作业,还非法使用电网进行捕鱼。
9月4日,顺德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程某、被告人谭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作出判决,被告人程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且系主犯,判处拘役5个月,被告人谭某为从犯,依法从轻处罚,判其免予刑事处罚。(记者 高绮桦 邱霖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