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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为儿女能吃上江鲜非法捕捞被逮捕 系江苏首例
发布时间:2014/6/30 1:19:58   作者:佚名   点击:

  今年4月1日起,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长航南京分局共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9起,抓获涉案嫌疑人员15人,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因非法捕捞被逮捕,成为江苏首例。此外,警方还刑拘3人,取保候审11人,查获非法捕捞工具21件,收缴渔获物100余公斤。

  关键词:江苏首例

  村民非法捕捞被逮捕

  张平和孟军山是八卦洲青龙尾村的村民,平时以种地、养鱼为生。由于长期居住在长江边上,两人对江中的鱼类十分熟悉,其中张平就因为电捕鱼的违法行为,多次被南京渔政执法部门处罚过,并被明确告知在长江禁止捕鱼的时间和禁用的捕鱼工具。

  为了让即将回家的儿女吃上一顿美味的江鲜,6月14日晚上23时许,张平约上孟军山一起来到长江南京段通江集水域,开始在这一水域进行电捕鱼作业,捕捞了不少渔获物。

  6月15日凌晨1时许,当张平、孟军山在电捕鱼时,被正在水上联合执法的长航公安局浦口派出所民警发现。被公安巡逻艇发现后,他们将一部分渔获物放回长江,民警当场查获逆变器、电瓶、捕鱼网兜等电捕鱼工具以及1.5公斤渔获物。

  为了儿女能吃上一顿美味的江鲜,张平以身试法,他以为还会像以往一样,进行罚款、没收工具后就没事了。然而,这一次事情的结局出乎张平的预料,因为其有前科劣迹,因多次使用电捕鱼工具被处罚过,因此此次经过鼓楼区检察院批准,张平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警方执行逮捕。据长航警方介绍,这是江苏首例。

  此外,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孟军山被警方刑事拘留。

  关键词:吃货

  为了吃长江里的鱼

  6月6日17时许,长航南京分局下关派出所民警在水上巡逻时,在长江南京段宝塔水道天河口水域查获2名正在使用电捕鱼工具非法捕捞的人员郝通明和李荣华。

  经查,郝通明是在长江上跑运输的船老板,深谙电捕鱼的门道。而李荣华则在八卦洲江边开了一家船舶修理厂,每天生活在江边却难得吃到江鲜。

  当被问到为何电捕鱼时,李荣华的回答让在场的民警哭笑不得。李荣华说,当天中午他在郝通明的船上吃午饭时,对一条十分鲜美的红烧鱼很感兴趣,便询问郝通明。郝通明告诉他这是刚从长江里捕捞上来的,并且提议再去捕一点做晚上的下酒菜。李荣华欣然接受,并提供了捕鱼所需的小船。

  下午4时许,李荣华就催着郝通明,迫不及待地要到长江上电捕鱼,没想到还没捕到几条江鱼,就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目前,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郝通明、李荣华已被警方取保候审。

  关键词:杀鸡取卵

  拿禁渔补贴却搞电捕鱼

  许鑫、许琴音夫妻俩一直以捕鱼为生,家也安在江边的船上。许鑫是取得捕捞资格的渔民,对于何为禁渔期、何为禁止使用的捕鱼工具,他非常熟悉。在禁渔期内,渔政执法部门考虑到渔民的生活需要,每月向他们派发补贴作为对他们收入损失的补偿。然而,许鑫、许琴音夫妇拿着禁渔补贴的同时,竟搞起了电捕鱼的“副业”。

  6月13日8时许,长航南京分局江宁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长江南京段龙潭集装箱码头水域有人驾驶小渔船进行电捕鱼。民警立即出警,并联系南京渔政执法大队进行水上联合执法。到达事发现场后,民警现场查获许鑫、许琴音两人及电瓶、逆变器、捕捞竿等电捕鱼工具,现场发现渔获物10公斤。

  据嫌疑人许鑫交代,他常年在长江上捕鱼,觉得使用常规方法捕鱼效率低、获利少,便萌生了采用电捕鱼的念头。他与许琴音先后5次在长江南京段进行电捕鱼,捕到的江鲜送往定点的几家饭店,获利400余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电捕鱼的危害——

  1、对鱼

  直接危害:电极所到之处,大量的鱼——不论大鱼还是小鱼全部被电死,从而造成渔业资源的进一步严重破坏。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进行电捕鱼,对长江生态环境的危害更甚。

  间接危害:虽然有时候鱼没被电死只被电晕,但是电流会对其性腺造成破坏,从而导致其不育,不能进行繁殖活动,或者会造成基因突变,使后代畸形、病变的概率加大,对渔业资源是一种严重的破坏;另外电捕鱼还会对鱼的食物,一些河流中栖息的无脊椎动物造成严重伤害,使鱼的生物饵料减少,间接影响渔业资源的恢复。

  2、对人

  由于电鱼器采用高压电捕鱼,对人也有极大的伤害。有时候电鱼器使用不当或者电鱼器漏电,会把电鱼人自己电死,这种事情在使用电鱼器的人群中时有发生。

  3、对环境

  电鱼器电死的大量鱼及其他生物,只有很少数被电鱼人带走,大部分尸体还是沉到水底,逐渐腐败变质,影响河流水质。(通讯员 邢忠友 蔡鑫 金陵晚报记者 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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