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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为阅读立法树立城市文化新标杆
发布时间:2014/6/30 1:20:05   作者:佚名   点击:

  《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日前推出,作为“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在全民阅读方面再推创新之举,这也引发了民间阅读机构、市民、网友议论纷纷。在他们看来,这项法规所设计的多项制度,可以解决当前一些阅读机构面临的实际困难,将更好地带动起城市的学习与阅读风尚。

  为民间阅读组织解决发展瓶颈问题

  《条例》提出要设立全民阅读基金,资助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扶持民间阅读组织,实施社区阅读、未成年人阅读及特殊群体阅读服务计划等。这也让深圳为数众多的民间阅读组织备受鼓舞。

  亲子阅读推广人、彩虹花公益小书房义工“恰恰妈”表示,深圳是阅读、公益活动的沃土,让阅读组织能够很好地开展活动,目前深圳的亲子阅读推广民间组织非常活跃,很多志愿者自发地投入到推广活动中来。但这些组织的发展都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严重制约了阅读推广组织的发展。“《条例》提出要设立全民阅读基金,这对我们这些民间组织是极大的利好。这将有利于帮助解决民间组织的发展瓶颈问题,促进民间组织的良性发展,让我们更从容地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立法探索为其他城市提供借鉴

  “深圳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的‘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由深圳来探索进行阅读立法,相信也会起到应有的典范意义,而且可以为全国其他城市在阅读立法方面提供借鉴,通过法律来为深圳的城市形象、城市文化树立一个新的标杆。”在采访中,在市区一家文化机构供职的罗荣说,对于这项法规,深圳的爱书人将非常乐见其成,也希望能够带动起整个社会的学习、阅读风尚。

  深圳诗人李晃就告诉记者,随着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感到深圳的阅读氛围已经越来越浓。“我在宝安区生活多年,以前这里就只有一所宝安图书馆,现在变化特别大,每个社区都有自己的图书馆,喜爱阅读的人有了去处。”他印象尤深的是对于青工的阅读指导,在深圳,一些读书讲座、新书发布的活动现场,都会看到许多青工的身影。相信随着未来《条例》的出台,越来越多的阅读资源会向原关外地区以及弱势群体倾斜,能够让每个市民更好地平等享有阅读权利。(记者 韩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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