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出了车祸,按常理应该立即报警处理吧。可昨天发生在杭甬高速往宁波方向萧山收费站旁的一处追尾事故,却让人摸不清头脑——
车撞得不轻,可肇事司机竟然要求私了。
碰巧高速交警巡逻路过,一查,嘿!肇事司机的驾照早在十年前就被注销了,无证驾驶啊!
1月21日中午11点40分,在杭甬高速往宁波方向萧山收费站减速车道处,一辆上海牌照的起亚小轿车停在分流岛,驾驶员马先生正在看前面的指示路牌。突然,他的小车往前冲了一下,紧接着“砰”的一声响。马先生意识到车子被追尾了,于是赶紧下车。
肇事的是一辆江西牌照的黑色现代野越车,“我的车尾部被撞得有些厉害,他的车子前面受损挺严重的,前保险杠都撞掉下来了。”马先生看着自己的小车撞得不轻,就在这时,现代车上下来一个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对不起,对不起,我眼睛一睁一闭就撞上去了,我赔!我赔!咱们不用报警,私了就行了!”中年男子虽然一脸懊悔,但态度很好,话语幽默。
到底要不要报警?马先生看看两部车子都撞得有些厉害,心里犹豫不决。
杭州高速交警二大队的陈警官碰巧巡逻经过事故现场。于是,陈警官暂收了两名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将两辆车带离高速公路,来到了就近的停车场。
一查双方驾驶证信息,警察发现现代越野车驾驶员戴某是无证驾驶,难怪要求不报警而是私了。“其实我会开车的,只是驾照在2005年的时候忘记换证被注销了。”戴某说,现代越野车一直挂在他老婆名下,驾照注销后知道开不来车,十年来都没有开过车,当天因为有急事,老婆又没时间,才侥幸开车从上海到杭州:“刚才差点开过头,急打了一把方向,没想到就追尾了。”
除了要承担马先生的车辆修理费用外,戴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行政拘留7天。当天下午戴某便被送往了拘留所。
记者 吴崇远 实习生 张佳榆 通讯员 于军 宋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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