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聚焦 > 内容

河南:淅川县荆紫关镇政府竟然以权抗法
发布时间:2015/3/30 19:24:20   作者:   点击:

            
            
        本站讯“荆紫关镇政府简直无法无天,法院终审判决已经四年了居然拒不执行,依然占着法海寺景区不交给我们!他们这是顶风违纪,与习主席倡导的依法治国唱对 台戏呀!”行伍出身心善口稳的河南南阳市迪天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井华,一见到记者就把法院的三次审判的判决书往桌上一摔,气愤地说:“这几个政府 官员,简直就是无赖,他们认为天高皇帝远,法律在他们那就不起作用了?”
        刘井华告诉记者,早在2006年9月,在南阳市主办的两节一会招商会上,淅川县荆紫关镇政府与南阳市迪天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开发淅川荆紫关猴山法海 寺景区的合同,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自2006年9月至2009年,迪天缘公司为法海寺景区投了一千多万元,却因为荆紫关镇政府没有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致使 迪天缘公司投资数年,只有投资权没有经营权,导致公司所有的投资都成了非法投资。为了维护公司权益,迪天缘公司于2008年4月把景区前法人代表杜克华和 荆紫关镇政府(作为本案第三人)告上法庭。历经长达7年的维权官司,在法院初审,再审、终审判决皆是迪天缘公司胜诉的情况下,荆紫关镇政府竟公然抗法,以 盖着“荆紫关镇人民政府”公章的一纸空文,就单方面终止了迪天缘公司跟政府签订的“法海寺景区50年开发经营合同”,就这样不费一分一文的夺走了迪天缘公 司投资上一千多万元人民币的财产,无异于抢劫!
        主抓旅游的荆紫关镇政府官员不仅抗法,还违反党纪,把自己的亲属安排到景区做主管非法经营,官匪勾结,大肆盗挖景区的矾土,严重破坏自然景观和森林植被!无视矿产资源法、森林保护法和旅游法,以权代法、以权抗法,肆意妄为,令人发指!
        刘井华说,2011年3月17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书下达后,荆紫关镇主抓旅游的副镇长孔繁明、副书记赵成两人分别给他打电话说“你(指刘井华)就是再合理再合法也不让你们整(即投资经营景区)”。
        这是怎样的政府官员,以为自己就是老子天下第一了,就可以一手遮天、就可以以权代法、就可以不讲理不讲法!面对法院的判决竟敢口出狂言,不让你刘井华干你 能把我怎样?这就是淅川县荆紫关镇的领导干部,把迪天缘公司以招商引资招去,投资之后竟耍起无赖的伎俩给人家赶走,这是什么行为,这是欺骗!这是欺诈!这 种投资环境以后谁还敢去淅川投资?这种素质的领导干部该清除出干部队伍,别坏了一锅好汤!
       刘井华和他的股东们在奔走呼告,南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和淅川县法院执行局已在行动,淅川县荆紫关镇政府以权抗法还能持续多久?本站将继续关注!(特约记者)

上一篇:70岁老人被指杀人遭羁押1054天后释放 称遭逼供
下一篇:对邓州文荣芬实名举报公务员抢占农民土地贴子的思考

发表评论